股份分配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店中文名称: 南京三联野生肉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时代广场8-808 室 电话: 025-84125725 邮政编码: 210000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总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 孔雀 野猪 梅花鹿等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二十 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投资资本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 十万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 李文康 ,所在地: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88号1-1-201室 ,出资额: 五万一千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51 %;
乙方: 吴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出资额: 三万九千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39 %;
丙方: 李长余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李长余 ,出资额: 一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10____%;
第四章 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公取红利;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