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股权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李群法
受让方(乙方): 张成良
受让方(丙方): 彭林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海南乐中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2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乙方和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海南乐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10%股权,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丙方)海南乐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10%,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价转让,以货币的形式转让,支付期限在20xx年2月29日前。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和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和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
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
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
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
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三方不得违约,如果违约承担相应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如果有变更以新的协议为主。
11、争议解决约定: 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
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税务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