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协议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协议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发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 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 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 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年。在行权期内乙方为认购甲方持有

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份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四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五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业务指标为: 。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有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六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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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股权期权协议书 (二)

股权期权协议书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公司的原始股东,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 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三年享有公

司 %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 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 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万元或者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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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股票期权协议书

《股票期权协议书》

协议编号:

当事人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

(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鉴于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股票期权方案》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权一事,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合同正文

第一条资格

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服务,是甲方/甲方有实质性控制的聘用的职工,服务期已满年,现担任一职,属于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经甲方董事会按照甲方股票期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备股票期权资格。

第二条授予股票期权

甲方承诺从年月日开始在三年内向乙方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授予数量等事项由管委会决定并办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票。

第三条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时起满三年后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第一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二年

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三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前一年未行权部分,可累计到下一年行权。

第四条转让等限制

乙方持有股票期权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如股票期权持有人从事上述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并在以后再授予股票期权时,取消乙方的资格。

第五条股票期权的受益

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根据《股票期权方案》相应进行调整。

第六条行权权利选择

就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间,乙方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如果乙方是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行权受公司法和股票期权有关规定、本公司的章程的限制。

第七条行权价格

乙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基准,以授予日起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计算,为人民币。实际行权价格,根据甲方送股、转增、配股、增发新股、分配红利的情况予以调整。但向新股东增发股份和发行可转换债时,行权价格不调整。无论如何,乙方行权时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甲方每股净资产。价格调整的具体方式见《股票期权方案》发生需要调整行权价格的事项时,甲方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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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股权期权激励协议书

股权期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上海XXX发展有限公司暨公司股东

乙方: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施行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一、期权的设立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XX转出 XX%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赠与乙方。

二、期权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 2 年;

(二)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2、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 )、业务完成准时率( )、责任成本降低比率( )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2013年 销售额:

2014年 销售额:

三、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会议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己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

股权期权为对乙方业绩激励,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期权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 公司分红制度参照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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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股权期权协议大全

股权期权转让协议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权(guquan)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时,乙方有权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无预备期,自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即进入行权期。

乙方分三次行权,每年行权一次,即每年认购%股权。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

第三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四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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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股权期权协议书

股权期权协议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 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免费赠予方式奖励乙方获得甲方持有的公司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条 股权期权生效日

双方约定的股权期权生效日为: 年 月 日;

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满3个月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转让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可参与旁听公司的董事会,了解公司基本状况,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乙方丧失获得股权期权资格的情形

预备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_____________,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例如:完成公司指派的软件研发工作,无重大过失)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 …… 余下全文

篇七 :股权期权协议书范本[1]

权期权协议书

甲方(控股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XXXX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激励股权

1.1甲方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1.2甲方自愿将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股权作为乙方激励股权对应的储备股权。该储备股权在乙方行权期满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1.3上述储备股权可以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转为乙方股权。

第二条  期权行权预备期

2.1乙方进入预备期应满足以下条件

2.1.1乙方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一年,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36个月的有效期。

2.1.2乙方未有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的行为。

2.1.3公司针对乙方个人制定的其他标准业已达标。

2.1.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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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股权期权协议书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 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 %。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时,乙方有权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无预备期,自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即进入行权期。 乙方分三次行权,每年行权一次,即每年认购 %股权。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

第三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四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