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店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方 店的消防系统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灭火的功能,保障该店设施、设备及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国《消防法》及其有关规定和本市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 店的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委托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维护服务消防工程名称及地址: 店消防系统工程维修保养,位于 。
二、维护服务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感温探测器、警铃、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触发装臵、火灾报警控制器等。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联动控制台、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防火木门等系统。
3、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
4、消防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安全信号阀等。
5、自动喷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喷头、系统控制阀、喷淋水泵等。
6、防排烟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消防通讯、应急广播系统;
9、 店的其它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三、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保养的规定,对甲方 店的消防系统进行
维修保养。具体工作内容为: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定期对委托保养的消防各系统进行定期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并进行测试保养;
2、对委托保养的消防各系统检测发现的故障以及隐患进行处理、排除;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