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博尔照明有限公司
销 售 合 同
合同编号:20130508032
签订地点:江苏扬州
签订时间:20xx年05月25日 订立合同双方:
买方: (下文简称:甲方)
卖方: 扬州市博尔特照明有限公司 (下文简称:乙方)
第一条
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供应合同金额 1、产品的技术标准:以双方签定内容为准
2、生产按照客户要求生产!
3、合同总金额(大写) 人民币 壹万陆仟零贰拾元整
(小写)人民币 16020元
4、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第二条 技术要求
1. 安装客户要求生产!
第三条 交货日期、地点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收到买方交付的合同总金额30%后即(4800元)为生产定金,于10天内为甲方生产并备齐合同中所列货物,货物生产完工后乙方收到甲方剩余的70%后即(11220元)组织发货。
2、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施工现场,或根据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物流,铁路运输)发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对灯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油漆在运输过程中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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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博尔照明有限公司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
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出售产品的正常使用,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出厂后三年,如甲方未使用乙方产品零部件或乙方认可的产品零部件,甲方购买的产品乙方不提供质量保证期。
3、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退回的坏品,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但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第五条 验收
1、产品的质量验收:乙方负责货物按合同标准保质、保量的送到甲方施工现场,如路途中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补货到位。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