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消防检测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消防检测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工程名称:
1.3 工程地点:
1.4 检测面积:
1.5 检测部位:
1.6 检测内容:
1.7 检测报告份数:提供给甲方一式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包括:
2.1本合同通用条款
2.2本合同专用条款
2.3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技术文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以下两种工期约定二选一)
3.1 开工日期:
3.2 竣工日期:
3.3 日历工期:
3.4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签证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3.4.1 甲方现场普遍达不到要求,未能具备检测条件的;
3.4.2 在检测过程中过程中,如遇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检测的;
3.4.3 因遇不可抗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
3.1 开工日期:乙方于本检测合同生效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内到现场开始进行检测;
3.2 日历工期:现场检测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并于检测完成后日内出具检测报告给甲方
3.3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签证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3.3.1 甲方现场普遍达不到要求,未能具备检测条件的;
3.3.2 在检测过程中过程中,如遇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检测的;
3.3.3 因遇不可抗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4.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的形式:(选其一)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