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合作协议书
甲方:景华驾校 乙方:宝鸡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一、合作背景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为达到共赢的目的,一致同意建立团购合作关系,双方互视对方为核心合作伙伴,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甲方所在院校代理乙方招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身驾校的招生信息,保证资质的合法性,信息的准确性和服务承诺的严谨性,并保证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因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失实或者侵权而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及时将自己的更新信息(特别是已刊出驾校信息的更改情况、报名终止情况等)通知乙方及时更新,确保学生报名课程信息正确。
3.学员的学费由乙方代为收取,若甲方对招收的学员有资格要求,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告乙方。若甲方没有事先通知,则不应拒绝任何通过乙方报名的学员。
4.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招生价格不高于甲方实际招生价格。
5.凡经乙方组织介绍到甲方的学员达成的交易,甲方均应对每次成交的日期、报名人数、学员姓名等做出详细如实的登记,并提供这些资料的副本给予乙方,以便核对存档。
6.甲方必须对乙方所属区域(下马营镇及八鱼镇)进行区域保护,确保乙方利益。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宝鸡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利用自身的学校招生用地为乙方开设驾校品牌专区,为乙方进行招生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其刊登的教学信息介绍与乙方所提供资料保持严格一致,并有义务维护乙方学校的一切声誉。
3.因甲方服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的执行。
4.由于甲方价格体系问题或折扣调整未及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招生价格高于乙方市场价格时,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给予乙方已成
交学员相应差额的补偿。
四、支付与结算
乙方先代甲方收取学员学费,按照每人 元标准扣除服务费,后将余款交与甲方。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