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方:
买受方:
项目名称: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单价
序号 |
品名 |
商标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合计﹙元﹚ |
1 |
见后附送货单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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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大写):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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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最终按买受方收料员实际签收的送货数量进行结算;
2、产品价格已包括货物、运输、包装、税金、利润、材料复试检测(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附件、卸车等送至买受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价格还包括出卖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与售后服务等费用;
4、出卖方所供应所有产品均必须在建设单位及买受方处封样,最终送货型号、规格、以封样一致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出卖方交付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产品最终执行标准依合同签定前最新国家执行标准为准;
2、出卖方向买受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出厂合格证、政府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和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出卖方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买受方有权延迟付款;
3、若经检验,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标准,出卖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货更换;
4、产品复试、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方承担,若发生试验不合格并已投入使用,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方承担;
5、出卖方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或盖本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应在产品进入现场交付的同时,一并向买受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要与实物相符合,否则买受方有权拒收。
三、交(提)货方式和费用承担
1、由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买受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按买受方要求地点码放整齐。出卖方如未按买受方要求卸车,买受方有权要求出卖方重新码放。卸车完毕后双方依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方式验收合格后,买受方收料员签单确认收货。出卖方负责承担送抵买受人指定位置的一切费用,即出卖方价格为落地价格;
2、出卖方提供的送货单据必须加盖出卖方单位红章,送货单据中必须注明所送货物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详细信息,填写的送货信息必须规范、准确,否则买受方收料人员可拒绝签单。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