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全玻璃门窗工程销售合同
项目名称:北屯社区改造14#、16#、18#楼
铝合金门窗工程
甲方:北屯社区居委会
乙方:青岛怡实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20##年 月 日
甲方:北屯社区居委会
乙方:青岛怡实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北屯社区改造14#、16#、18#楼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北屯社区改造14#、16#、18#铝合金门窗工程
2.总包单位:青岛福瀛建设集团公司
3.监理单位名称:青岛海西建设监理公司
二、工程(交货、安装)地点:工程施工现场
三、承包范围:北屯社区改造14#、16#、18#楼铝合金门窗工程及网点全玻璃门窗的制作、运输(汽运)、装卸、保险、安装、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四、合同价款:
1.各分项价款:
2.合同总价款:
预计合同总价款为¥:1645635.00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伍仟陆佰叁拾伍元整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付合同额的30%订金,门窗框进场开始安装付合同额的20%,门窗框安装完毕付合同额的20%,玻璃和门窗扇安装完毕付合同额的15%,门窗工程验收合格付合同额的12%,余3%质保金,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即付清。
六、现场施工要求:
施工前,乙方应将相关的设计、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范,安全作业,杜绝一切质量、安全隐患,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