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路局综合楼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浏阳市公路局
承包方(乙方):湖南省永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1
1.2
1.3
1.4
1.5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浏阳市北正北路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1.7
工程质量:优良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伍仟零贰拾伍元陆角柒分 第二条 2.1 甲方工作 开工前 天,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3.1 乙方工作 乙方应按甲方有关指示及修改变更进行装饰施工。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