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房(称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称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
一、租赁用途为 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为 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6个月向甲方支付 币 万 仟元整,第2次付款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6000作为履约金,到合同期满,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小区管理物业费和营业期间政府部门所应交的一切费用等。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 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