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梅峰旅游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在注册地的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第三条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后,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五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公司名称:淮北梅峰旅游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住所:濉溪县临涣镇。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期限
第九条 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发展生产,推进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各股东创造经济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第四章 设立公司的股东
第十二条 公司由名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如下:
(一)
(二)
(三)
第五章 注册资本、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