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劳动合同范本(律师起草)

赞为智能法律服务

关于劳动合同的使用说明

[特别说明]

(1) 本咨询意见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草常见问题与解答。

(2) 本咨询意见中的劳动合同系根据用户的需求和指示起草,供用户参考使

用。

(3) 本咨询意见中的常见问题与解答仅为一般情况下的通常理解,并非针对

用户特定情形的咨询意见,供用户参考。

(4) 本次咨询仅为用户提供劳动合同起草服务,对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

任何法律后果,并不作任何保证或担保。用户签署劳动合同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其条款内容,确认理解无误后再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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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为智能法律服务

劳动合同

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市(区、县)______街(路)______号______室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市(区、县)______街(路)______号______室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市(区、县)______街(路)______号______室

联系地址:______市(区、县)______街(路)______号______室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动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

年__月__日。

1.2 本合同的试用期约定为:1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

日。

1.3 如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期与实际用工之日不一致,则双方之间的劳动

…… …… 余下全文

篇二 :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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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

姓名:____

部门:____

职务:____

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1甲方同意聘用___为担任甲方___岗位,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担任甲方___岗位。

1.2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项确定。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 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乙方在甲方所从事的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

1.3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乙方的工作内容根据事务所发出的岗位职责通知书确定,岗位职责通知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下列工作地点的安排: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出差的地点;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客户方工作;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作的地点。乙方到达该工作地点实际上班满三个工作日,视为乙方已经接受甲方的工作地点的安排。

2.3工作岗位

(1)甲方可以依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结合乙方实际情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的,乙方到岗三个工作日内,未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

(3)乙方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根据相关制度相应调整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但是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拒绝接受上述调整的,视为严重违反双方约定的本合同内容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 余下全文

篇三 :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范本2(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参照适用版)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劳 动 合 同 书

(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参照适用版)

二〇一〇年 月制订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甲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女

身份证/护照号码:

律师(实习)执业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 □/无固定 □ 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

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至 年 月 日止。

【实习律师】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固定期限(实习

期限)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 元的专项培训对乙方已经进行了专业

技术,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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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律师助理(实习律师),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如诉讼、非诉讼等业务或其他分类方式) 。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本所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 …… 余下全文

篇四 :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范本1(执业律师参照适用版)

北京市华舟律师事务所

劳 动 合 同 书

(执业律师参照适用版)

二〇一二年三月制订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甲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女

身份证/护照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无固定 □/有固定 □ 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至 年 月 日止。

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 元的专项培训经费对乙方已经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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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专职执业律师,并根据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执业登记。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如诉讼、非诉讼等业务或其他分类方式) 。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本所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 …… 余下全文

篇五 :(一)员工劳动合同范本之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范本之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一)

甲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师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如与甲方首次签定本合同,则本合同期限内的前_个月为试用期。

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续订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虽未续订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件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律师,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和年审的有关手续,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办理人事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或年审时须向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缴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任何押金或保证金。

2、甲方应指定专人对乙方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培训,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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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以及办公条件,同时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办公地点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制订的工作标准或提出的业务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5、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业务情况,结合合伙人对乙方的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适当调整乙方的薪资或奖金。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考核结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见,但应服从甲方的最终决定。

6、乙方全年业务工作量为??????小时(或创收额)。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如实填写、提交和修改业务工作记录。但甲方合伙人有权根据客户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乙方的业务工作记录(或重新核定乙方业务工作量)。乙方对甲方合伙人的调整决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诉。

…… …… 余下全文

篇六 :律师劳动合同范本(行政-3稿)

(供讨论修改稿)

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合同示范草案(2-2)

(20xx年10月15日修订稿)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劳 动 合 同 书

(行政管理人员参照适用版)

二○○七年 月制订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甲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女

身份证/护照号码:000000000000000000;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 □/无固定 □ 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

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支付专门费用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双方可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

限。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本所注册地)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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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五)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六)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所在地或其指定的地点;

(七)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 …… 余下全文

篇七 :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范本3(行政管理人员参照适用版)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劳 动 合 同 书

(行政管理人员参照适用版)

二〇一〇年 月制订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甲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女

身份证/护照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 □/无固定 □ 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本所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1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五)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六)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所在地或其指定的地点;

(七)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说明:建议考虑制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工作指导定额】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 □ 不定时工时制 □

…… …… 余下全文

篇八 :律师事务所适用《劳动合同法》探究-新

律师事务所适用《劳动合同法》探究

——以合伙律师事务所为研究视角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孙星律师)

摘 要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不仅对律师如何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服务,提出了新的问题,新的依据,并且直接把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作为调整主体纳入其中,这必将对律师事务所日后的管理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主要从新法环境下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实践操作的角度,提出律师事务所劳动关系主体确认、工时工资制度设计、社会保险缴纳、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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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20xx年相继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将律师事务所规定为用人单位这一立法举措,对于律师这一群体权益的保护无疑起到关键性的肯定作用,但是鉴于律师执业很强的独立性,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管理往往较为松散,若现阶段即以严格的企业化管理方式来要求律师事务所,无疑会将其陷入窘境。所以新法环境下,律师事务所如何适用新法,如何更新管理观念,成为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鉴于目前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复杂性,本文仅以具有代表性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为视角,展开研究,真诚企盼本文的点滴研究线索或成果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切实效果。

一、 律师事务所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确认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近几年来一直在理论界备受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劳资关系纠纷的法院判例不断进入我们的视野,从而使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立法和理论争论进入更深的层次,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也往往以律所不是“用人单位”为由,拒绝受理此类案件。上述客观情况,造成了当律师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与律师事务所发生纠纷时,因得不到法律保护,律师不得不放弃自已合法权益的现象。

20xx年《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后,对律师劳动权益保护无门的现象起到根本性扭转作用。《劳动合同法》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