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吉顺达机械工贸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定边县吉顺达机械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定边县定红路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油井抽油机配件、维修、水泥预制。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
第七条 本公司的股东:曹玉东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人民币
现金以货币出资万元,出资时间:2014.01.02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 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 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