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1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 余下全文

篇二 :合同范本20xx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订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8

一、工程概况????????????????????????????????????????????8

二、工程承包范围?????????????????????????????????????????8

三、合同工期????????????????????????????????????????????8

四、质量标准????????????????????????????????????????????9

五、合同价款???????????????????????????????????????????9

六、项目经理???????????????????????????????????????????9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9

八、词语含义????????????????????????????????????????????9

九、承诺??????????????????????????????????????????10

十、签订时间??????????????????????????????????????????10 十一、签订地点??????????????????????????????????????????10 十二、补充协议??????????????????????????????????????????10 十三、合同生效???????????????????????????????????????????10 十四、合同份数??????????????????????????????????????????10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2

…… …… 余下全文

篇三 :20xx年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格林所-谭卿朝律师)

20##年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谭卿朝律师整理

(GF—20##—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 余下全文

篇四 :20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

20xx年4月3日,住房与城乡住建部(下称“住建部”)与工商总局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简称“13版合同范本”),该范本自20xx年7月1日实施,此前已经使用14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简称“99版合同范本”)同时废止。

第一部分 13版合同范本的背景资料与框架

一、99版合同范本的修改背景

99版合同范本实施14年以来,市场环境与法律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99版合同范本亟需修改。

1、市场变化: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直接发包、暂估价发包等承包模式出现,对合同双方的履约水准提出更高要求,而99版合同范本条款设置粗放,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2、纠纷频出:黑白合同、分包转包、暂停施工、工程变更、表见代理、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以及质量安全事故频出,亟需新范本指引承发包双方签约履约,提高履约效率。

3、新法律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99版合同范本应当吸纳最新立法成果。

4、新规范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陆续出台,并修订数版,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先后有2003版、2008版、2013版,99版合同范本应与新规范相协调。

二、投资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两套合同范本

长期以来,房屋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由住建部(原住建部)制定,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发布。20xx年1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经过几年发展,目前已形成双轨制的合同文本体系: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领域的

…… …… 余下全文

篇五 :20xx年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 (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点从事 工作(岗位)。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 …… 余下全文

篇六 :20xx版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背景

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总结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修订完成的,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该版合同自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式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越发不能适应工程市场环境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该版合同条件不能够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同内容与新近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尽公平以及合同风险分配不尽公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示范文本修订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本次合同范本修订的基础工作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课题形式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牵头完成的。课题组在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统一领导下,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20xx年12月份,作为课题组工作成果的示范文本送审稿通过了专家鉴定,20xx年4月份该份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xx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建市〔2013〕56号文件,发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 …… 余下全文

篇七 :最新劳动合同范本(20xx版)

劳 动 合 同 书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 订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

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或人事章;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甲乙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最高学历: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 电话: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

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2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 )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 …… 余下全文

篇八 :20xx年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

甲方(聘用企业): 企业性质: 公司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乙方(受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