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1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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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20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

20xx年4月3日,住房与城乡住建部(下称“住建部”)与工商总局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简称“13版合同范本”),该范本自20xx年7月1日实施,此前已经使用14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简称“99版合同范本”)同时废止。

第一部分 13版合同范本的背景资料与框架

一、99版合同范本的修改背景

99版合同范本实施14年以来,市场环境与法律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99版合同范本亟需修改。

1、市场变化: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直接发包、暂估价发包等承包模式出现,对合同双方的履约水准提出更高要求,而99版合同范本条款设置粗放,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2、纠纷频出:黑白合同、分包转包、暂停施工、工程变更、表见代理、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以及质量安全事故频出,亟需新范本指引承发包双方签约履约,提高履约效率。

3、新法律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99版合同范本应当吸纳最新立法成果。

4、新规范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陆续出台,并修订数版,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先后有2003版、2008版、2013版,99版合同范本应与新规范相协调。

二、投资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两套合同范本

长期以来,房屋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由住建部(原住建部)制定,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发布。20xx年1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经过几年发展,目前已形成双轨制的合同文本体系: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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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20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本在12.1“合同价格形式”中给出了与99施工合同范本完全不同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99版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新版施工合同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动:

第一,带有“固定”字眼的合同价格,容易很理解成绝对固定,不论发生了什么变化,合同价格均不能调整,一切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第二,“固定价格合同”不能区分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 第三,可调价格合同原本不是一类单独的合同价格形式,一般施工合同的价格并非不可调整,因此,没有绝对的固定价格。

第四,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工程实务中非常少见,仅限于紧急抢险和工艺特别复杂等特殊情况,不宜单独列为一类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定额计价的合同较为常见,宜将成本加酬金合同和按照定额计价合同列入其他类型合同为好。

通用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规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2、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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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20xx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析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析(一)

——2013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在1999版

的基础上,经过4年多努力顺利通过住建部的最后审批。

新版示范文本《说明》中指出: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进行修订,制定了新的2013版示范文本。

《说明》第二部分“《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中明确,该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新版文本的法律地位是我国以市场方式从事工

程承包行业的交易习惯,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作为判案的根据。 二、1999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的性

质,已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有些规定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最高院确认1999版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属于行业交易习惯,因此,可以确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亦属于建筑行

业新的交易习惯。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析(二)

——确定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通用条款第2.5和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7 履约担保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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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xx—0201)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制定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北京首钢耐材炉料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首耐秦皇岛技改工程——两万吨镁碳砖生产线工程主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首耐秦皇岛技改工程——两万吨镁碳砖生产线工程主厂房施工项目 。

2.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0月2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04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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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xx—0201)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辛集市东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玉玻璃厂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3.

4.。

5.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主厂房土建、主体钢结构工程、工艺钢结构,屋面、墙面、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06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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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20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背景

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总结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修订完成的,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该版合同自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式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越发不能适应工程市场环境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该版合同条件不能够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同内容与新近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尽公平以及合同风险分配不尽公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示范文本修订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本次合同范本修订的基础工作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课题形式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牵头完成的。课题组在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统一领导下,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20xx年12月份,作为课题组工作成果的示范文本送审稿通过了专家鉴定,20xx年4月份该份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xx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建市〔2013〕56号文件,发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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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20xx年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格林所-谭卿朝律师)

20##年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谭卿朝律师整理

(GF—20##—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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