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号
房 产 代 理 销 售 合 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南苑小区项目房屋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甲方在 **** 兴建的 **** 项目楼盘,其中包括住宅及商业用途房屋共计45套,建筑面积共计约 **** 平方米,房屋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第二条 合作期限销售计划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4 个月,自 2014 年 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2月 31日。
2. 销售计划:20xx年:10月销售5套,11月销售10套,12月销售15套,20xx年:1月销售15套。
第三条 销售价格、代理佣金及支付
1.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楼层、各户的销售价格)详见附件一“房屋基本情况明细表”。
2.乙方的代理佣金按所售的 **** 项目房屋价目表(房屋基本情况明细表或甲方认可的浮动价)的 2.4% 提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六四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的同时签订销售合同,次月末甲方应支付当月计算佣金的85%。销售期满甲方在收到余款时付清代理佣金,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时应提供收据及#5@p等合法手续。
4.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房款,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六四分成。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