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上诉书格式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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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书格式范本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因_____(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写明一

审法院名称)______第___号___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上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 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份(按被上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

(一)首部 1、标题: 写“民事上诉状”。

2、当事人栏:按上诉人、被上诉人、这个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

列写的方法如下: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是公民的,写法是:先列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或住址。

上诉人如有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紧接着另起一行列写:法定(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或住址,与上诉人的关系。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列写姓名、职务。上诉人列写后,列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并根据案情需要,列写他与上诉人之间的关系。

(二)上诉请求

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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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

离婚案件,相对地说比刑事案件的情节还要复杂一些,因此,请求目的,更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一针见血地提出来,不能含糊其辞地只说:“请求上级法院予以照顾,适当变更原判”,“请求上级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或者是“请求上级法院给我作主”等类的空话。同时,要把请求目的全部写出来,有几条就写几条,不要疏漏。当然,如果属于考虑不周,在上诉审审理过程中再提出补充或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允许的。

…… …… 余下全文

篇二 :民事上诉书范本

民 事 上 诉 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 男或者女-年-月-日出生 -族 居民 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年月日出生*族居民 住: 上诉人不服()苍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现提起上诉。

上 诉 请 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重新审理改判。

2.上诉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上 诉 理 由

一、一审判决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认定的同等责任,简单机械地将民事责任的分担亦作初等同的责任分配,是严重失衡的,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1.xx事故现场位于******北外环十字路口,东西路宽2000厘米,南北路宽1600厘米,沥青路面,道路平直,路面干燥,实现良好。在这样的路况上发生交通事故,被上诉人的车辆由王正件事的速度为66千米每小时,而上诉人的车速仅为40千米每小时,上诉人的车速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而王正驾驶的被上诉人的车辆在通过交叉路口时车速显然过快,是发生这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公安交

通管理部门应当认定被上诉人的车辆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但交通管理部门却认定为同等责任。一审法院将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是不正确的。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并不是各方民事责任的确认。在20xx年3月26日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提出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论”。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当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要证据材料。车祸中,驾驶被上诉人车辆的司机****正在通过交叉路口时,没有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而是以时速近70千米的速度通过,是发生本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尽管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同等责任,但一审法院没有从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客观事实、双方车速等各种因素做出合理的民事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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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上诉状范本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原告): XXX

住址: 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电话:XXXXXXXXXX

上诉人因XXXXXXXXXX(案由)案件。不服XXXXXX人民法院(一审)的(X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书编号),现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XXXXX中“XXXXXX(不服判决的内容,把判决书中不服的内容原文写上)”改判为XXXXXXXX(请求改判的内容)。

2.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XXXXXXXXXX(上诉法定情形,例: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诉理由,写清事实及依据)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XXXXXXXXXX(上诉法定情形,例: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因此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明本案全部事实,撤销一审判决,依法进行改判。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上诉法院)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X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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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上诉书的法律规定、文书范本以及相关解释

23、如何写《民事上诉书》?

-----荣辉律师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 文书适用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文书样本

范本(一)

民 事 上 诉 状(注A)

上诉人:天津泽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世纪花园

法定代表人: 泽 惠 总经理

被上诉人:天津普惠天泽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南开区南马路A188号 法定代表人:天泽 总经理

诉讼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2)南民四初字第1405号判决。

2、请求二审法院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3、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注B)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被上诉人在起诉状中称上诉人尚欠工程款 450万元,此后没有变更诉讼请求,而原审判决却认定被上诉人请求上诉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元530万元,显为错误。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工程完工至今尚未超过五年保修期(13年4月到期),根据合同及保修协议的约定,被上诉人有权扣留总工程款1200万元的3%即36万元,现一审判决全额付清工程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注C)

此致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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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民事上诉书范文

民事上诉书范文

民事上诉书范文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朝阳区xx南路x号x号楼203室

委托代理人:xxx,河北xx律师所律师。电话186xxxx879,177xxxx4967 被上诉人:xxx,女,汉族,1xxx年5月10日生

地址:XX市西城区xx西街乙x号x楼1505号

上诉人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通民(商)初字第1564号民事判决,依法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严重错误。下面按照一审判决的行文逐一分析。

一、 原判对证据的分析认定是错误的。

第一,关于《食堂转让合同》。被上诉人xx提供的合同有两页,第一页没有上诉人的签名和印章,上诉人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因为该页存在明显瑕疵,在转让人处写明:“徐建”,同时在营业执照标号处写明了证号和上诉人的全称,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既然合同载明了执照编号和具体名称,通过简单查询即可知道美高美(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xx而非徐建,为什么同意徐建为转让方呢?显然从常理上根本说不通!

至于一审法院所述的上诉人应持有合同而未提供,故判令上诉人承担不利后果,应该是适用了最高院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搬出具体条文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显然,该条文所说的情形是,一方不持有相关证据,而对该证据的内容有所了解,故主张该证据能证明相关事实;而另一方持有该证据却拒不提供,在此情况下,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比如,劳动争议案件中,双方对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数额发生争议,劳动者一方主张工资为XXX元,但是签字领取现金后,工资条并未交付劳动者。在此争议中,劳动者主张工资XXXX元,但却没有证据予以证实,同时用人单位也不提供证据,导致工资支付的具体数额无法确认。按照《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XX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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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民事上诉书格式样本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住址:某县某乡某村某组,职业:农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某,男,某年1某月某日生,汉族,住址:某县某乡某村某组,职业:农民。

上诉人某某与被上诉人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某某县(2015)某某民初字第某某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要求撤销某某县(2015)某某民初字第某某号判决。

二、要求重新审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离婚纠纷一案。

三、一、二审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法院没有查明事实,作出(2015)某某民初字第某某号判决是错误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姻属实,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没有达到离婚的事实,某某县法院判决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严重违反婚姻法三十二条的规定,而且一审法院存在程序违法,没有将传票传给上诉人,而是用电话通知上诉人,而且上诉人当天将不能到庭的客观原因也向法院说明了,那么一审法院在应诉通知讲的明确,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可以缺席判

决,而上诉人将缺席的客观原因讲的很清楚,为什么一审法院却还违反法律规定缺席判决呢?

一审法院既然判决离婚了,为什么彩礼婚姻法规定,造成他人家庭困难,适当返还。而上诉人并没有造成被上诉人家庭困难,为什么一审法院还判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彩礼26000元。

总之,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现上诉渭南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审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离婚一案,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请求。

此致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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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起诉书、诉讼书范本(免费)

诉讼书

原告:某某某,男,汉族,19xx年12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35xxxxxxxxxxxx。

住址:某某市某某区五一路83号某某小区7-703#,邮编354548,电话12345678。

被告:某某某,女,汉族,19xx年12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35xxxxxxxxxxxx。

住址:某某市某某区五一路海洋新村15座911,邮编邮编354548,电话87654321。

诉讼请求

1、收回诉争店面,判令被告立即腾空、归还店面,并保持店面原样,结清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

2、判令被告赔偿自合同到期日(20xx年1月10日)至归还店面止的店租损失。

3、判令罚没对方押金。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诉讼导致的误工费用。

5、判令被告赔偿因逾期搬离造成的其他损失。

6、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1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所拥有的某某市某某区五一路xx新村1#楼7#店面出租给被告使用,租期4年,即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10日(租金每月人民币4100元)。

20xx年12月,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将到期,到期后原告拟收回店面自己经营,提醒被告早做准备,合同期满后即刻归还店面。被

告表示要求续租,因被告要求强烈,原告同意考虑做出让步,暂缓自己开店的计划,并就是否续租事宜多次与被告进行协商。期间,原告就租金、租期等事项多次做出让步,无奈双方仍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合同期满后,因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遂要求被告腾空、归还店面,遭到被告拒绝,经多次沟通,毫无进展。现合同期满已超过半个月,被告仍强占店面,无意归还,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至贵院,望贵院审清事实,判如诉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某

附:

相关材料:

诉讼书一式三份(原告一份,法院一份,被告一份)

证件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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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民事上诉状-范本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原告)刘女士,女,汉,35岁,住合肥市庐阳区XX路11号,电话:XX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合肥卷烟厂。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51号。

法定代表人:XXX,厂长。

上诉人刘女士诉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合肥卷烟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20xx年X月18日(2009)蜀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20xx年X月18日(2009)蜀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

2、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撤销被上诉人解除上诉人劳动关系的决定,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继续保留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据此作出的判决是错误的。

一、被上诉人据以与上诉人解除劳动关系的规章制度不合法,对上诉人不具有约束力。 首先,一审法院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上诉人的规章制度经过公示或告知上诉人的情况下,作出的一审判决书认定被上诉人的规章制度已向上诉人公示显然错误。

被上诉人的规章制度没有依法向上诉人公示。上诉人从未签收过被上诉人的《规章制度汇编》。被上诉人一审中提交的证据八“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上诉人的签名系伪造的(后因上诉人一审期间提出笔迹鉴定申请,被上诉人撤回该份证据)。

20xx年X月6日,被上诉人【2007】109号《关于印发<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等规定的通知》只印发5份,从没有向员工下发过。无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已向员工印发,更没有证据证明已向上诉人下发过。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规章制度已向上诉人公示显然错误。

被上诉人以上诉人并不知情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强行与上诉人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

其次,本案中被上诉人的规章制度未依法听取工会意见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一审判决竟然采纳被上诉人提交的仅仅一份没有签署日期的工会证明(证据六),然后认为被上诉人合法召开过职代会显然错误。被上诉人证明召开过职代会其应该提供到会人员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