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翼城县唐兴镇城内村新华路东三巷29号房屋(东三间,
厨房,厕所)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居住前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以及其它
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
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的违约金。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 1
方承担。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甲方剩余物品(TCL电视机、电视柜、双人床一张、单人床两张、奥克斯空调、水晶王子电冰箱、亿佳能太阳能、电磁炉、案柜及其它用品等)及西侧三间及西侧平房内所有设施及物品乙方必须保管好,损坏丢失按价赔偿。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及甲方原剩余物品交还甲方。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