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中心小学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相关政策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上级关于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同本地子女一样待遇就近入学,不应增加费用的精神,现将我校做好外来人口子女就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条件:
外县(市、区)在我校辖区内经商、务工的外来人口,其子女6至1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其家长或监护人在我县辖区内务工,并持有暂住证、计生证、流出流入地务工证以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本人的营业执照。
二、入学办法:
保证外来人口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保证本地服务区学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学校应无条件接纳居住本服务区域的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出具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三证”及户籍证明,向居住地服务区域的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入学手
续。
三、收费标准:
外来人口,其子女入学收费标准同本地学生相同,按照安溪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减负办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精神执行,不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对于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外来工子女,学校根据家长的申请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予照顾,确保每一位外来工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确保外来务工子女的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本地适龄儿童少年的水平,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00%就近入学。
龙门中心小学
20xx年9月
市南区公布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办法
2006-7-5 11:34:21
7月4日,为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报名上小学,市南区教体局公布了该区外来孩子入学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
今年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为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到市南区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女,如果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享受"市民待遇",不需要交纳"借读费":一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工作正规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在流入地务工一年以上;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四是在流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今年,市南区外来务工子弟报名仍采用集中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是7月1日和16日两天;报名地点是市南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定陶路7号)和市南区教育第五幼儿园(新湛三路7号)。家长可以就近选择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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