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建合同
甲方(地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资建房方): ,身份证号码:
由甲方提供宅基地位于 与乙
方合作建成楼房(以下简称本项目),特此订立本房屋合建合同。
一、 土地问题
甲方提供 土地使用
权,土地面积约 平方米,并负责提供一切有关于该地块的相关有效证件(含宅基地使用证),并保证此地块无任何纠纷和抵押及所提供的该地块所有文件是真实有效的。如有因该块地引起的任何纠纷,引起及其它任何情况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负责建筑整栋楼房的建筑费用,并支付甲方 补偿。
甲方同意本项目土地房屋自行拆除旧楼以无建筑物与乙方共同合
作建房。由乙方出资及自行设计施工,施工期间由乙方全面管理;甲方只参与分房。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田心西路三巷1号。甲方将本项目自有土地使用权以合作建房方式提供给乙方设计施工及共同使用,其使用年限从建筑物交付使用起,使用年限70年。
楼房建筑双方初步协议为十三层半电梯房,房产交付使用后该楼房
产权甲方地面第1到第3层和第4层半层,顶层和天台半层,共5层归
甲方所有。余下所有房产产权归乙方所有。如政府政策允许下,乙方的房地产证书由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及协助统一办理有关手续,政府部门收取办理房地产证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楼房落成后,乙方所分得楼层,乙方有权出租、转让、馈赠、继承、赠送、抵押及处理等权利,甲方无权干预。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本栋楼,可按国家有前政策办理赔偿,赔偿原则为:按甲乙双方楼房实际使用的面积比例计算赔偿。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