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製作合同
合同編號: ( )第 號
委托方: (下稱甲方)
受托方: (下稱乙方)
甲方為 需要,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模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定作標的
說明: 乙方同意依甲方送交的零件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詳見附件 ),完成上述模具制作。
第二條 定義
1.“模具完成時間”指從雙方確認此合同後到模具開發完成、甲方收到最後樣品前
的所有時間。
2.“試模”指以本模具試行射出、沖壓、壓鑄、鍛造或其他方式製成樣品,以測試模具規格、品質、功能及效用。
3. “樣品”指以本模具射出、沖壓、壓鑄、鍛造或其他方式製成的樣品,包括成品及半成品。
4.“最後樣品”指以本模具射出、沖壓、壓鑄、鍛造或其他方式製成的樣品與第一條及附件一規定的產品規格、功能及效用相符合,作為正式量產的版本。
5. “修模”指針對樣品不符合第一條及附件 規定的產品規格、功能及效用部分的修正。
6. “量產成品”指除樣品及最後樣品外,透過本模具大量生產製成的產品,無論其係用射出、沖壓、壓鑄、鍛造或其他方式製成,該產品應與第一條規定的產品規格、功能及效用相符合,並與最後樣品相符。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