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场 连
甲方:(订购方)新疆金正薯业有限公司
乙方:(交售方)
为进一步发展红薯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稳步增长,增加职工收入,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种植面积及种苗
乙方以订单形式为甲方种植红薯 亩。种苗由甲方提供, 4月20日—5月30日种植的单价0.13元/棵;6月1日—6月10日种植的单价0.10元/棵,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编号发放种苗。
二、红薯的交售
1、收购时间:9月10日—10月25日。
2、交售地点:金正薯业院内。
3、交售车辆及运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收购价格及质量
1. 一级红薯收购价:800元/吨,一级红薯标准为:无杂物(薯秧、泥土、编织袋等),薯块重150克以上,杂质2%以下。
2. 二级红薯收购价:780元/吨,二级红薯标准为:杂质超过2%(泥土、薯秧、编织袋), 薯块重150克以下。
3. 质量低于收购标准的可拒收或自行挑检后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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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算方式
交货付30%,十天结算一次,交售后一个月内支付到75%,下余款12月10日前结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 有权制定各种管理措施。
② 有权指导、监督乙方按照生产计划认真执行。
③ 乙方若有不按规定种植、管理,甲方有权予以纠正。
2、甲方义务:
① 以优惠价提供薯苗和杀菌药。
② 免费负责培训和技术指导。
③ 及时指导解决乙方种植、管理上的技术问题。
④ 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交售红薯予以收购。
⑤ 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验收确定的质量等级予以结算,不得故
意压级压价。
⑥ 适量提供种植、收获设备,转包农机专业户,由专业户为农户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