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加工定作合同
定作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加工定作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人 (甲方):中原石油勘探局工程建设总公司 签订地点: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承揽人 (乙方):濮阳市玉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 锥销、定位块加工定做一批 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加工定作内容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按相关标准及甲方书面委托执行。____ 第三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及保密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 2 日内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必要文件。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如认为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不合理,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回复;如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修改意见完成承揽工作。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图纸等的复制品。本合同终止,不影响该保密条款的效力。
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和检验按 2 执行。
1. 乙方使用的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应按以下规定交付材料。
2.乙方使用的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应依照甲方确定的标准选用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
第五条 甲方不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完成。 第六条 工作成果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完工通知后3天内 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