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大米事宜,签订以下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
1.产品名称:
2.数量:
3.单价:
第二条 质量标准
加工精度:二级精度:水分≤14.5%(国标法):碎米含量≤10.0%,其中小碎米≤1.0%:不完善粒≤1.0%,黄粒米≤1%(全部为微黄,不得出现死黄或硬黄,以色选机最大识别度限),杂质≤0.25%,色泽、气味正常,不得出现活虫或虫屎、虫尸、无霉变、无玻璃、石子等恶性杂质,需抛光、色选。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包装费用负担
乙方按甲方要求灌包生产,包装袋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交货方式、期限、地点
乙方于20##年3月20日至20##年5月31日期间交货,具体交货数量及批次须按甲方订单要求进行。
第五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甲方提供运输工具,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重量、质量的检验标准、时间、地点
1.重量计量标准:以净计重,货物按甲方要求送至目的地,经衡重后的数量作为双方结算之依据。大米定量包装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75号)要求,包装时要增加热损及包装袋重量,保证大米销售定量包装符合要求。结算时包装袋不计重。如发生短重等原因造成的处罚全部由乙方承担。
2.质量检验标准:以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检验为准,乙方可保留复检的权利。
3.质量检验时间:甲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4.乙方对甲方检斤验质有异议的,应在检验后2 日内向甲方提出。甲、乙双方共同会验处理。会验不能取得统一意见的,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的。会检及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