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保密协议书范本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常住地址: 鉴于:

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及信息(含甲方产品价格信息、供应渠道、客户资源信息、对所签经济合同、财务信息、尚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其他有关甲方利益或甲方产品的信息),以及在乙方为甲方客户服务时从客户端得到的所有保密信息都属于本合同协议保密的内容。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双方就以上保密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

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指示外,不得使他人获得或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

息;

(2)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3) 不得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贝;

(4)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这些信息;

(5) 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向甲方其他工作人员打听这些信息,不得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指使或暗示或诱导他人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以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偷拍照片、偷偷复制、偷走样品或材料或文件,引诱或胁迫他人披露信息等;

(6) 对因工作需要而保管、接触或使用的有关包含有些信息的文件、数据、样品、设备等,应妥善对待及采取合理加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或置放。

(7) 乙方在从甲方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经营甲方客户资料,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保密资料泄密,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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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商业保密协议范本

NDA SCH 2010.08

保 密 协 议 书

立协议书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缘乙方可能成为甲方相关计划(「本计划」)之协力厂商,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

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

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厂商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计划,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

甲方合作厂商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厂商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之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

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营销计划、合作厂商数据、客户数据、人事数

据、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

…… …… 余下全文

篇三 :保密协议范本(简要版)

保 密 协 议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珠海盟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吴洪林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进行 无源监控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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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范本

披露方(甲方):                                    

接收方(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有进行合作的意向,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收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        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项目开发进度、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电子邮件、影音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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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公司与公司保密协议范本

公司保密协议范本

公司 (以下简称“披露方”)

注册地址:

公司(以下简称“接受方”)

注册地址:

鉴于:

因改制、上市等事宜,披露方将向接受方提供或透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不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给予、传达该等信息。

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如下:

1. 定义

1.1 “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披露方以口头、书面、数码、或其它形式向接受方提供或透露的商业机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开知道的,或与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

(1) 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营销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2) 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其它详细资料,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及诀窍,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广告、或其它促销资料等;

(3) 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4) 公司知识产权(不论是公司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产品的商标,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安装及维护方面的信息等;

(5) 将来的资金项目,营业发展或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等;

1.2 “关联公司”系指任何公司,合作伙伴,受本协议双方的控制。“控制”指的是拥有 对公司的50%或以上的选举权或股权、或对总经理、一家企业或其它实体的管理人员的选择权,或对公司大多数主管的任命或选举权。

2. 义务与责任

2.1 保密信息应只用于本合同的特定事项,接受方应对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雇员或主管,顾问,银行,经纪人,代理商,会计,和与业务有关的律师等的保密职责和侵权责任负责。

2.2 保密信息将由接受方以机密的方式持有并对待,并将不会被接受方用于其他方面,不过,基于以下两种情形可以披露:

1) 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给受聘于接受方并由于工作需要而知道这些信息的接受方的雇员和代理人,所有这些人都将由接受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机密性质并将在接受方的指导下以机密的方式对待此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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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保密协议(范本)

1

互不披露协议

鉴于,在双方的任何讨论或谈判,以及提供上述交易所包含的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有可能向另一方披露或交付其拥有的某些商业秘密,或保密或专有信息;且 鉴于,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确保该等信息能够予以保密。

因此,基于并考虑到下述理解,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密信息

1.1 “保密信息”是指关于一方或其关联方或子公司的,因与交易相关而由该方以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供、告知或使其获得的全部信息,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不论是以书面、口头、图表或电子方式告知,也不论其形式或存储介质如何):

(1)所有商业信息/数据、计划、策略、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和战略、员工名单、员工福利计划、人事事务、顾客清单/数据、市场信息、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方法、财务信息、或关于财务计划的信息、关于为资本结构和流动性需要制定的当前规划以及选择性的考虑等相关的信息、任何客户合同或关于某客户合同的提议、投资者信息、关于任何研究或试验计划的测试数据、在制品、现在或将来的产品;(2)所有计算机程序(包括目标和源代码)、软件程序、系统书面记录、技术诀窍或创意,以及运算法则;(3)所有用户手册、系统文档、保密报告、通信、备忘录或与前述第(1)款和(2)项描述的任何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和投标文件、述标文件等;以及(4)以书面方式2

确定为专有或保密的任何其他材料或信息。对于属于口头传达的信息或通过观察而来的信息,如在初次披露之日起三十(30)日内被书面确认为构成保密信息,则该信息应被视为保密信息。

1.2 但是,保密信息不得包括如下信息:

(1) 披露前已为公众所知或在公开领域通常可获得;

(2) 非因接收方的过错或违约,在披露后为公众所知或在公开领域通常可获得;

(3) 接收方能够证明其在披露之前已正当拥有,且没有受到披露方的限制;

(4) 接收方从某第三方处正当获得,而该第三方亦未违反其自身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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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最新员工保密合同范本

最新员工保密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组成员: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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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

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

×××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 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 ×××”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 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 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 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 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d) 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 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