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 住址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哈尔滨市 区 小区 区 号楼 单元 层 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年月日 至 年 月 日,租用期 年。
二、每年租金为 元,乙方第一次付 年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 个月即 年 月 日支付 年租金 元,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并负责此房包烧费的支付。室内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物业、治安费用、有线电视费用等由乙方支付,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罚款等损失,由民惭方负责,并甲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并收回住房。
四、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卫生、物业、治安费用,有线电视等费用押金合计人民币 元,还房时,乙方不欠任何费用,甲方全部返还人民币 元,如果欠费则由乙方补交或在押金中扣除后,余额全部返还给乙方。
五、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各种设施,对消耗性质的物品(如装修洁具、水龙头、门、窗、锁具、墙砖、地砖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维护修理,合同到期保持物品使用功能,否则由甲方在租房押金中扣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住房的权利。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