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说明:1、本示范文本中未订立事项可以用“×”表示;2、本示范文本中的[ ]中内容,据实填写在其前面的空格中;3、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本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补充;4、本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用房。)
第一条 (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业主总户数 户,总建筑面积(m2) ; 物业座落位置: ; 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状况: 。
第二条 (订立公约的目的) 为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现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约的订立、修改、通过、生效等遵照《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本物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2、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答复;有权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3、有权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与其他业主一起对本物业实施民主管理。具体是:
(1)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及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建议权、表决权;
(2)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和物业管理工作报告等的审议权;
(4)请求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
(5)监督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情况。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