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工程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广州市路韵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 标线施工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工程。
二、施工地点: 。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采用包材料、包施工的总包干形式。
第二条 工程技术及质量标准:按国标GB5768-2009标准施工。
第三条 工程总包干金额及付款方法
一、标线单价: 元/平方米,总包的工程总额 :
二、付款办法:工程完工后双方组织验收,工程完工后五天内不验收,工程视为验收合
格,合格后十天内甲方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第四条 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足够的施工场地、。
2、委派 为代表,负责协调乙方工作,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便利。
3、按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经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委派 为代表,负责施工中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
3、按本合同第二条进行制作施工,负责施工期间安全。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本项工程。
第五条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双方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六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代表在执行中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元按实际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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