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竞业禁止协议书范本

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任职期间已经或有可能将要接触、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且离职后应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中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技术业务骨干、营销管理人员、营销业务骨干和有可能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关键岗位的人员签订本协议;

2.甲方有权对商业秘密及竞业范围进行解释;

3.甲方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乙方竞业禁止期间,即与乙方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 年内,每月向乙方按其离职前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平均月工资的 %的标准支付补偿金;

4.如乙方未按时领取补偿金,由甲方人力资源部代领并保管。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与甲方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两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2.1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营业;

2.2受聘于(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它方式提供劳务、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企业;

  2.3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企业;

2.4直接、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企业的客户关系,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客户和企业产品的销售客户,使其向离职职工或者第三方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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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竞业限制协议

协议编号:

当事人双方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乙方(员工): (住址、电话、身份证号)

鉴于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订遵循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协议正文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 1

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上述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上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与甲方重要商业秘密直接相关的、可能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甲方的义务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由下列公式求得:

C=(AI-PI),其中:

C:竞业限制年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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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最好的版本)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员工”)

鉴于: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 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

    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竞业限制

1.1 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

    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法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为以下单位工作或任职:

  1.2.1 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1所列明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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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范本)

编号:

原引劳动合同编号: 原引保密协议编号:

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单位)全称:

经济类型: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乙方(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甲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 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产品同类的产品。

2. 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3. 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的产品。

4. 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第二条 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职务开发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图样等及其复制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保证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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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竞业禁止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范本

竞业禁止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范本

我于4月份在某保健品公司辞职,当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其中有竞业限制),要求辞职后2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工作,但是前单位并没有支付补偿金给我,是不是算作协议无效?那如果我去另一家同行业保健品的话,应该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吧?信法网专为您提供全面的劳动合同咨询劳动合同样本,劳务纠纷等关于劳务的法律

信法网提示:离职后没有按月支付你竞业限制补偿金,该限制对你无效。

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限定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经营利益。劳动者通常都有一定的专业,其专业又往往与用人单位所经营的业务存在一定的联系,其求职就业要以本人专业为依托。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后,为了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需要,通常要寻求新的工作,如果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在一定期间内可能难以找到新的工作,因此影响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正是考虑到涉及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生活的实际问题,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还应当约定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没有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或者补偿数额过低、不符合规定的,竞业禁止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

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同时应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未约定给予劳动者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数额过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该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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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竞业限制协议

公司:xx电梯有限公司

员工:

鉴于:

1、 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能够掌握公司及其所属集团的某些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所属集团、以及公司股东的产品、技术、生产工艺、财务、客户、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各种形式的信息和资料,以下简称“商业秘密”);

2、 员工认识到其在公司工作期间,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需要接触和了解公司的商业秘密;

3、 员工理解并确认:对公司保密信息的任何公开、泄露,将会严重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员工应承担保密义务。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竞业限制

1.1 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24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为以下单位工作或任职:

1.2.1 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所列明的单位);

1.2.2 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公司关联企业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的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

1.2.3 其他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1.3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3.1 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1.3.2 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2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

1.3.3 员工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3.4 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任何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任何迅达集团公司的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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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范本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鉴于:

乙方 (受聘人)承认,由于受聘于甲方(雇用单位) 公司,可能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为避免乙方在其受聘于甲方期间或之后,因对保密信息的披露、使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并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有的,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利用甲方名义、资金创建的,甲方的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现有及潜在供应商和客户名单及相关信息、同行业经营者和贸易信息、产品图纸、文书格式、管理方式、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等所有信息。

第二条 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与甲方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甲方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第三条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1)自用;(2)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3)向任何竞争对手;⑷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

第四条 乙方承诺,愿在受聘于甲方的期间和该期间终止后二年的时间。

1、不直接或间接地投资、成立或受雇从事甲方从事或计划从事的医疗行业或同类产品;

2、不直接或间接地投资、成立或受雇从事与甲方所经营的医疗行业或相竞争的产品领域;

3、不得在任何生产、销售和甲方具有竞争性关系的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任职;

4、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5、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现有或潜在客户、供应商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第五条 乙方在此确认,其将从甲方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奖金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补偿。乙方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再以得到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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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竞业协议书

竞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名称:太原市清大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姓名:

法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420号218室 现住址:

电话:0351-7035578 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进行巨大的投资和努力形成的商业秘密,保密信息机其它有关合法权益,关系着甲

方在竞争中的发展和生死存亡;

2. 乙方将要或已经进入甲方之核心部门工作;

3. 乙方承认甲方因投资、培训等而产生之效益;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形成良性的竞争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1. 竞业禁止行为

本协议所称的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的一定年限内,不得以以下方式从事与甲方相同、相近或有竞争情形的其他相关业务:

(1) 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从事与甲方相同、

相近或有竞争情形的其他相关业务;

(2) 直接或间接组建、参于组建或受雇于从事与甲方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产品

相同或相近、相似研发产品之设计、研发、生产或销售的经济实体;

(3) 直接或间接协助从事与甲方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相似研

发产品之设计、研发、生产或销售的经济实体开展任何设计、研发、生产或销

售活动;

(4) 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劝诱掌握甲方之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上的职工,

离开甲方;

(5) 直接、间接或者试图影响甲方与客户关系,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初级产品的

供应客户、产品的销售客户、设计及或研发的合作客户等,及/或使甲方客户向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