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房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门市租赁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隆兴小区7号楼18号门市房)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不得将该门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该门市进行违法犯罪等活动。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号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第一年( 年 月 号起至 年 月 日止)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RMB 元整)。第一年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乙方一次性将现金于 年 月 日前交给甲方,第二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乙方不按约定缴纳租金,本合同作废,甲方有权收回门市。
第四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该门市,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合同,可以续租。但租金需要重新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若合同前一个月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则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之日前将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离该门市所属空间以外。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以及各种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缴纳。若因不缴或迟缴以上费用所产生的罚款和滞纳金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方交给乙方门锁及钥匙,卷帘门钥匙。
第七条:乙方需缴纳给甲方水电及主要设施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RMB1000元整)。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