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由: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丙: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投资贵州华瑞冷冻食品分割加工生产项目并成立贵州华瑞食品有限公司。总投资为暂定人民币150万元,如需增加投资则按1:1:1的比例进行增加。甲方以人力资源及人民币方式出资 50 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50 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50 万元。
第二条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贵州华瑞冷冻食品分割加工生产项目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40 %比例分配、乙方 30 %的比例分配、丙方 30 %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项目投资中生产经营管理由甲方完全负责;乙,丙方负责财务监督。
第六条 每个季度公司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五做固定投入,每个季度按股份比例分红。
第七条 每个季度公司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公司的管理经营及日常事务。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均有权了解公司的账务及经营情况。
第十条 由于甲方为全职经营并任公司法人代表(乙、丙方以兼职出资),甲方每月领取基本工资6000元,年终按总销售额的1%领取绩效奖金,从项目固定资产中支出。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