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邹胜贵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彭泽文
本合同为甲方投入所拥有的土地,乙方出技术、树苗、劳力、资金、等共同联营,但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收入按三七分成。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联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兴义市敬南镇高山村椅子坟及老房子门前的承包土地,自留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种树),与乙方共同联营。椅子坟土地情况上(后)至邹胜云家承包土地,下(前)接赵师兵家土地,右至荒山,左齐路;老房子门前土地情况:右接邹家祖坟左齐邹德华自留地和老房子侧面老祖坟前的自留地。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xx年 9 月 20 日起至2032 年 9 月 20 日止。
三、租金:按收益的30℅给甲方作为租金,乙方占70℅.经甲乙双方商定,合同生效后卖树时才能按比列付给甲方租金。
三、主要用途:种树
四、权利及义务
1、乙方出技术、树苗、工程、资金等生产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纠纷甲方协助处理。
3、在租用期间内,乙方完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甲方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干扰乙方种植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出租给第三方。
4、甲方保证乙方自由出入本合同地块及周边道路,因此引发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收回土地。(自己建房列外,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五、其它
在租赁期间,因国家征用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政府对本租地征收时,对租地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的相关赔偿按第三条比例分配,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
五、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土地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