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代持股协议书(范本)

代持股协议书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鉴于:

1、受托人以股权内部转让方式将所其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中的25%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公司的主体有所限制,自然人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股东,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权,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次代持的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25%,对应公司出资 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股权如下:

*********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 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 …… 余下全文

篇二 :代持股协议 模板2

代持股协议

委托方(匿名投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显名投资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标的公司: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愿成为标的公司的显名投资人,经同乙方协商,乙方自愿成为标的公司的显名投资方,故此双方签订如下代持股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已全文阅知了标的公司的章程,对该章程的认知、理解、解释双方一致,在此前提下,乙方自愿为甲方代持标的公司的股份。

二)代持股份比例:标的公司中的 %股份由乙方为甲方代持。

三)代持期限: 年,自本协议签订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经 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

四)代持费用:乙方为甲方代持股,乙方不向甲方收费,但因乙方代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而产生的费用,甲方应按实向乙方支付。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代持 %股份对应的注册资本 元,由甲方投入标的公司,甲方保证:该 元资金来源合法;该 元注册资本不得虚假注册、不得抽逃;甲方如果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乙方对外承担责任的: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乙方除向甲方追索外,另外赔偿乙方 元。

2)依据我国法律及标的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利益、利润,均归甲方享有,乙方仅为代持人,不享有上述权利、利益、利润。

依据我国法律及标的公司章程,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均归属于甲方,乙方仅为代持人,不承担上述义务、责任、风险。

3)除上述泛指的权利、利益、利润、义务、责任、风险外,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乙方不参与标的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由甲方参与;乙方不向标的公司委派推荐董监事、高管人员、财务人员,由甲方委派、推荐;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代持股份质押于任何第三方,不得受让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股份;不得同意标的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不得同意标的公司破产、分立、合并;乙方不承担标的公司清算的责任、义务,由甲方负责。

…… …… 余下全文

篇三 :代持股协议书(范本)

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书

接受股份人员(甲方):张胜崴

出让股份人员(乙方):蒋杰

鉴于:

1、出让股份人员以内部转让股权方式,将所其持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士科贸”)股权中的44%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欧士(北京)科贸公司的主体有所限制,自然人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股东,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权,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次代持的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25%,对应公司出资 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股权如下:

欧士(北京)科贸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欧士(北京)科贸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 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 …… 余下全文

篇四 :代持股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__ ____, 身份证:_________ ,

住址:

电话:

乙方: , 身份证: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

鉴于:

1、甲方与 、 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对公司的投资中并不是主要投资者、及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因投入公司的 万元占公司 %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1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然后再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具有之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毋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 …… 余下全文

篇五 :代持股协议书(公司)

代 持 股 协 议 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XXX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 …… 余下全文

篇六 :代持股协议 (修改版)

代持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 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 …… 余下全文

篇七 :代持股协议的法律风险

代持股协议的法律风险

作者:易法通                撰写时间:20##-12-28

产生代持股协议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但是,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签订代持股协议则存以下法律风险:

一、代持股协议效力纠纷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股协议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另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有些产业限制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投资或者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如果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股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代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不进行工商登记存在的法律风险

     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持股代理人,并不是实际的出资人,但是,对外来讲,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的是股东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代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虽然出资但是自己的名字并不显示在工商登记资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代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代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同时代持股人转让股份、质押股份的行为,代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都很难控制。   

…… …… 余下全文

篇八 :代持股协议书范本

代持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均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现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乙方在 公司共持股 %,其中乙方自有股份为 %,代持甲方的股份为 %,代持甲方的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该代持甲方部分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 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份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