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20xx年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总结
20xx-10-22
20xx年我县继续认真、全面贯彻落实《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缙政发?20xx?17号)精神,全县的清费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今年1-9月份全县共减免金额4634万元(其中涉企减免金额2172万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27项,涉及10个部门,共计减免金额3449万元(其中涉企减免金额1246万元);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涉及8个部门,共计减免金额526万元(其中涉企减免金额519万元);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涉及5个部门,共计减免金额78万元(其中涉企减免金额78万元);降低服务性收费27项,涉及13个部门,共计减免金额581万元(其中涉企减免金额329万元)。
在清费减负中,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收费验审工作。年初我局制定了详细的收费验审工作计划,3月x日至5日,县验审办组织召开全县收费验审工作会议,会上对今年的收费验审工作进行布置。3月中旬便开始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验审,共验审68个行政事业性单位,涉及收费项目55项,收费金额13522.91万元。经验审,我县的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行为基本规范,没发现已减免缓停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收费的现象存在。
二、开展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2-3月,发改局、纠风办、民政局三家联合对我县11个行业协会进行了专项检查。总体政策执行情况比较好,但也发现了协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浙民民?20xx?175号)文件规定:社团经费的管理,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而在县个体劳动行业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中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在协会中列支非会员的办公费、福利费、奖金等。通过此次检查,也巩固了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机构、人员、职能、财产“四分离”工作成果。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