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届亚运会口号征集活动
承 诺 书
本人 作为第16届亚运会口号(以下称口号)征集活动的应征者(以下称承诺人),已经完全了解并同意《第16届亚运会口号征集方案》(以下称《征集方案》)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征集方案》的要求参加口号的征集活动,并自愿向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下称亚组委)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向亚组委提交的应征作品(下称应征作品)是承诺人按照《征集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
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不属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或者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的作品,亦不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如应征作品属于前款规定的侵权作品,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等责任)。
二、在签署本承诺书之前,承诺人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下同)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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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承诺人除向亚组委提交应征作品外,将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亦不会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四、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是受亚组委委托而创作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亚组委独家享有。承诺人充分认识到亚组委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表权;
(二)修改权;
(三)保护作品完整权;
(四)复制权;
(五)发行权;
(六)出租权;
(七)展览权;
(八)表演权;
(九)放映权;
(十)广播权;
(十一)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二)摄制权;
(十三)改编权;
(十四)翻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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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汇编权;
(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承诺人确认,亚组委有权以任何方式行使前款规定的各项著作权,亦有权许可他人行使或者全部\部分转让前款第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