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足球俱乐部基本守则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球队健康发展,规范球队的管理,使球队的日常工作有序,增强队员之间的凝聚力,特制订本章程。
2、球队口号:友谊第一、成绩第二、我运动、我快乐。
3、球队宗旨:增强体质、加深友谊、在足球中寻找快乐。
第二章 球队组织机构
1、球队最高决策机构:球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球委会”。
2、球委会组成:经理、领队、教练、队长、队务管理、其余为队员推荐。
3、各职位职责如下:
经理(1人):队务管理、财务后勤、宣传报道。
领队(1人):球队的长远规划,球队整体的管理工作,临时重大事项的决策,对整个球队负责;负责球队的所有外交事务;负责足球队的宣传、赛事报道、网上发布消息等工作。 教练(1人):负责球队比赛的人员、技战术安排及平时的训练。
队长(1人):负责球队的人员管理、比赛中技战术的执行。
队务管理(1人):负责球队的日常队务管理(包括:比赛训练的通知,队员的考勤,奖惩的执行等事务)。负责球队队费的收支及财务台账管理等财务工作和购置球队活动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4、球委会可定期或择日召开会议,如遇重大事项或球委会成员人事变动,需临时召开,由经理提议召开。
第三章 队员管理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本足球队:人品良好,身体健康,热爱足球运动,适合球队中急需位置的人员,具有较高的足球技战术能力,并能适应球队技战术特点。
2、队员权利
(1)对足球队工作及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2)有参加足球队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受表彰奖励的权利。
3、队员义务
(1)遵守本足球队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足球队决定;
(2)认真完成足球队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本足球队组织的一切活动;
(3)按时交纳队费;
(4)关心足球队的发展,主动为足球队献计、献策、献力。
4、加入球队程序
(1)本人向球队其中一名成员提出申请;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