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紧紧围绕“两查一访一满意” 的工作要求,坚持“息诉罢访、群众满意、案结事了”的工作标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有效规范上访秩序,抓源头、重稳控,采取多种措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奠定了信访工作坚实的基础 一是定期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解决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科学运作,对于个别骨头案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分析症结,寻找突破口,提出解决的思路和方法。每逢敏感时期,区委、区政府领导更是经常过问案件办理及稳控情况,如国庆期间,1个月内9次召开常委会研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区委书记亲自逐案听取汇报,为使案件尽快息诉罢访,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并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全方位的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由区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政法委书记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公检法司主要领导是本系统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
任人。实行“三定一包”责任制,定包案领导、定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包息诉稳控。区委常委和区四大班子领导分包单位,负责督导分包单位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参与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强力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消化处理和稳控工作向前发展。
三是实行一把手接访制度。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在接访工作中专设“书记接待日”、“局长接待日”、“检察长接待日”、“院长接待日”,要求一把手亲自接待,亲自答复,亲自过问、处理。人民群众对执法不满意的,有涉法涉诉案件没有解决的等,都能够与领导面对面交流,当面向领导申诉,大大提高了案件的办结质量和效率。如信访人杨秀梅因李奇庄煤矿占地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以李奇庄煤矿涉嫌黑社会为由上访,**分局局长接待后,立即责令有关单位迅速办理,在1月多时间内就化解了这起信访案件,补偿其105000元,信访人杨秀梅签订了停访保证书,表示不再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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