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反思“温岭杀医案”

反思“温岭杀医案”

10月26日,浙江温岭第一人民医院三名医生被一名男子捅伤,其中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两人重伤,而事后当地政府的处理更是引起了医生群体的强烈不满。医生被杀,护士被劫持,事态的升级让我们很难想象在不久的将来,医患关系会走到何方。

20xx年的夏天,我怀着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的愿望来到了这里。那时的我充满了对医学的赤诚。然而,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每一次医生和患者的冲突,都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

对于“温岭杀医案”连某某的行为让我们伤痛,家里的墙壁上写着“7?31,王云杰、林海勇,死。”然而,比伤痛更让我心寒的是:当王云杰弥留之际,当大家都心急如焚地守候在急诊室门外时,一位围观的人说,“医生态度不好,就应该被捅。”还有一位患者说,“杀死一个医生,下次来看病,服务态度肯定更好。”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医疗竟然成为了一种服务行业。现如今医生的责任重点,并不在治疗方面上了,而是在帮助和安慰患者及其家属上了。病人们认为花了钱必须看好病,却忽视了,看病只是在医生已有的知识基础上为你解惑治疗而已。 医患冲突,受伤的不仅只有医生。对于患者来说,医患信任破裂的成本最终还会回落到自己身上:越来越多的医生为了规避风险会选择风险最低而非效果最佳的方案。

越来越多的医生或准医生会因为惧怕可能的风险选择逃离医疗行业。中国医师协会20xx年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78%的受访医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也穿上白大褂。在医患冲突这场零和博弈里,只有两败俱伤,没有赢家。

面对不断升级的医患冲突,此前卫计委与公安部联合发出过医院安全指引,并呼吁医院安装报警按钮、保安门及扫描仪器来杜绝致命武器,并增加监视摄像头及加强巡逻。颇有讽刺意味的是,10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刚刚出台了关于医疗机构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的安保措施,其旨在构建平安医院和谐医患关系防止医院暴力事件发生。这一通知在浙江温岭杀医案前显得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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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反思“温岭杀医案”

反思“温岭杀医案”

10月26日,浙江温岭第一人民医院三名医生被一名男子捅伤,其中一人因

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两人重伤,而事后当地政府的处理更是引起了医生群体的强

烈不满。医生被杀,护士被劫持,事态的升级让我们很难想象在不久的将来,医

患关系会走到何方。

对于“温岭杀医案”连某某的行为让我们伤痛,家里的墙壁上写着“7?31,

王云杰、林海勇,死。”然而,比伤痛更让我心寒的是:当王云杰弥留之际,当

大家都心急如焚地守候在急诊室门外时,一位围观的人说,“医生态度不好,就

应该被捅。”还有一位患者说,“杀死一个医生,下次来看病,服务态度肯定更好。”

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医疗竟然成为了一种服务行业。现如今医生的责任重点,

并不在治疗方面上了,而是在帮助和安慰患者及其家属上了。病人们认为花了钱

必须看好病,却忽视了,看病只是在医生已有的知识基础上为你解惑治疗而已。

医患冲突,受伤的不仅只有医生。对于患者来说,医患信任破裂的成本最终

还会回落到自己身上:越来越多的医生为了规避风险会选择风险最低而非效果最

佳的方案。

越来越多的医生或准医生会因为惧怕可能的风险选择逃离医疗行业。中国医

师协会20xx年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78%的受访医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也穿上

白大褂。在医患冲突这场零和博弈里,只有两败俱伤,没有赢家。

面对不断升级的医患冲突,此前卫计委与公安部联合发出过医院安全指引,

并呼吁医院安装报警按钮、保安门及扫描仪器来杜绝致命武器,并增加监视摄像

头及加强巡逻。颇有讽刺意味的是,10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刚刚出

台了关于医疗机构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

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的安保措施,其旨在构建平安医院和谐医患关系防止

医院暴力事件发生。这一通知在浙江温岭杀医案前显得苍白无力。

面对现如今的医患关系,一些媒体报道也有很大的一方面的因素。恶意的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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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温岭杀医案伦理分析

浅析医患关系中的医学伦理——以浙江温岭杀医案为例 摘要:当今社会,医患关系日益紧张。本文以浙江温岭杀医案为例,以提问的方式来浅析医患关系与医学伦理之间的关系,同时对改善医患关系提出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医患关系 医学伦理

案例:20xx年10月25日8点27分,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被捅,其中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因抢救无效死亡。行凶男子此前为该院的患者,现已抓获。 犯罪嫌疑人连恩青,曾于20xx年3月20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鼻内镜下鼻腔微创手术,主刀医生为该院耳鼻咽喉科副主任医师蔡某,手术成功。但连恩青在术后时常感到鼻子通气不畅,20xx年12月28日,连恩青第一次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投诉,此后又陆续投诉多次。

医院组织医生为连恩青先后两次进行会诊,但未找出原因。连恩青又前往台州市中心医院、浙医一院就诊,两次诊断结果都表明不需要再动手术。

20xx年5月14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邀请浙江大学邵逸夫医院五官科副主任医师汤某为连恩青会诊,会诊结论为:手术良好,不需再做手术。20xx年10月25日,他再次找医生,并现场行凶。

思考问题一:之所以出现这一幕悲剧,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有没有医学伦理的影响?

在我看来,这一悲剧之中是有医学伦理这一因素存在的,我们可以从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这一方面来理解这一点。

首先,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是指涉及人的生命和健康的行为应该遵守的主要的、基本的道德原则,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在不同时期因受不同的经济发展、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影响而有不同的叙述。19xx年比彻姆、查尔瑞斯在《生物医学伦理学原则 》一书中提出了不伤害、有利、公正和自主性四原则,为世人所普遍接受并遵循。章海山、张建如根据生命伦理学的研究成果和生命伦理实践,提出社会主义功利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尊重生命、公正、自主和保密等原则,比较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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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关于温岭杀医案之我见

提纲

1.温岭杀医案案例回顾

2.由此引出其他医生被伤害案件

3.媒体及社会舆论

4.个人看法

5.未来前景

20xx年10月25日对于中国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医学生来说都注定是沉重的一天,因为这一天浙江温省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王云杰、江晓勇、王伟杰等3名医生在门诊为病人看病过程中被1名持刀人员袭击,其中王云杰不幸身故。这对我们医学界来说是又一个重大的损失,同时这也是在本来已经千疮百孔的医患关系上又捅了一刀,我想也会让更多的医生对生活和工作产生一种压抑和恐惧。

关于事情的始末,互联网络和各大媒体上铺天盖地的都在报道,这里我们再稍作回顾:行凶者连恩青33岁,系温岭本地人。他曾是一名普通的患者。20xx年3月,他因鼻孔通气不畅,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就诊,后做了鼻中隔矫正手术。几个月后,连恩青感觉病情并未好转,他认为是手术出现了失误。20xx年12月28日,他曾来到医院投诉。事后,医院于当年12月和今年1月分别给他做了两次CT检查,结果均为“副鼻窦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之后,院方邀请多位院外专家会诊,均得出手术成功无异议的结论。 此后,连恩青前往台州、杭州、上海多地医院进行诊断,均表示身体正常并无异样。谁也没想到,10月25日上午8点半,连恩青向医生持刀行凶,悲剧就此发生......

试问:这是第一次么?这会是最后一次么?这都是医生的错么......

这些问题我未必能回答得了,远的不说我们暂且列举一下此次事件前后十天之内所发生的事吧: 10月17日下午,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发生粗暴打砸事件。

10月20日上午,辽宁奉天医院患者六刀扎伤医生。

10月21日上午,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生被打受重伤。

10月22日晚,湖北黄冈市中心医院发生伤医事件。

10月25日上午,浙江温岭患者行刺医生,致1死2伤。

10月27日,江西南昌第一医院发生护士被歹徒劫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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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10.25浙江温岭杀医案

10·25浙江温岭杀医案

1025浙江温岭杀医案

20xx年10月25日8点27分,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被捅,其中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因抢救无效死亡。行凶男子此前为该院的患者,现已抓获。20xx年10月28日,温岭医疗系统的医务人员举行抗议,期望当地市政府领导关注医护人员人生安全,杜绝医院内出现医疗暴力。20xx年10月31日,案件中被害主任医生王云杰的追悼会在当地殡仪馆举行,众人送别。20xx年1月27日,温岭杀医案作出一审判决,连恩青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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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浙江温岭杀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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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件起因

连恩青曾于20xx年3月20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鼻内镜下鼻腔微创手术,主刀医生为该院耳鼻咽喉科副主任医师蔡某,手术成功。但连恩青在术后时常感到鼻子通气不畅,20xx年12月28日,连恩青第一次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投诉,此后又陆续投诉多次。

医院组织医生为连恩青先后两次进行会诊,但未找出原因。连恩青又前往台州市中心医院、浙医一院就诊,两次诊断结果都表明不需要再动手术。

20xx年5月14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邀请浙江大学邵逸夫医院五官科副主任医师汤某为连恩青会诊,会诊结论为:手术良好,不需再做手术。20xx年10月25日,他再次找医生,并现场行凶。

2事件经过

20xx年10月25日25日8点27分,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被捅,其中一名医生生命垂危。3名受伤医生正在抢救中。行凶男子此前为该院的患者,现已抓获。

据温岭一名李姓的市民称,25日早晨8点多,她坐在输液大厅外面的休息椅上,突然看到有一个人从输液厅冲出,手中拿着一把刀,后面有两个保安追着。

“后来有一个医生走出来,胸前已经是一大血。”她说。

案发后,温岭市相关领导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成立处置小组,全力抢救病人,并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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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温岭杀医案的警示

温岭杀医案的警示

温岭事件的警钟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唯有彻底的医改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医患关系异化、让医院血案逐渐绝迹,而这也是各界的共识。在破解好加大财政投入、消除以药养医、提高医疗保障、缩小城乡医疗水平差距等课题的基础上,兼顾好患者、医生的合理利益,医患关系鸿沟才有弥合的可能。

25日,浙江温岭市发生一起患者持刀刺杀医生并造成1死2伤的悲剧。面对这起血案,人们谴责行凶者丧心病狂的行为,相信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人们也不得不追问:到底什么原因导致了血案?当前脆弱的医患关系拿什么来拯救?加强安保是否就是让医院命案绝迹的良方?悲剧如何不再发生?

一个鼻子的微创手术,为何最后酿成了血案?

据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嫌疑人连某某去年3月曾到该院接受鼻内镜下鼻腔微创手术,术后他一直感觉不是很舒服,认为手术有问题,于是找医生复查。在医生建议下,他去做了CT,CT显示情况正常,可他依旧不相信这一结果,在不断向医院投诉的同时,他又去别的医院做CT检查,但均被告知无异常。25日,他再次找医生,并现场行凶。 医院院长助理郑志坚说,当初得知这位患者对手术不满意,不论是医生还是医院的行政部门,都在努力处理问题和沟通。“但他好像就是听不进解释。”郑志坚说,死去和受伤的耳鼻喉科医生都有很好的口碑,对患者态度一向不错,对这样的结果感觉委屈。 然而诚如很多网民疑惑,为何一个微创手术的纠纷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都未能解决?在该医院看病的患者对这起事件议论纷纷,记者观察到,医生和患者“互不信任、互不理解”是悲剧产生的一个原因。

在事件中受轻伤的耳鼻喉科医生王伟杰表示,他能理解患者看病的着急心情,但现实是,现在医学虽然看似很发达,但实际上对很多病都无能为力。“医生都想把病看好,但医生不是万能的,看不好时,医生也只能说抱歉。”王伟杰说,“病人们也要有理性的就医观,避免把医生神化。”

该医院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他们在谴责凶手的同时,也在反思,他认为当下医患已部分异化为一种金钱交易关系。“病人觉得花了钱,就一定要把病给我看好,而有的医生有时也缺乏对病人的同情心,仅把对方当做一个病例,加上医生压力太大,难免会有冷漠的时候。”这位医生说,“缺少情感交换的看病,会导致双方成对立面。” 拿什么来拯救当前脆弱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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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或许温岭杀医案的余悸还萦绕在每个医生的心头

“又爱又恨何时了”

或许温岭杀医案的余悸还萦绕在每个医生的心头,医患关系的恶化就像一把达摩斯之剑悬在他们的头上,谁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大家都莫衷一是。

是什么原因会导致如此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呢?暂不究其表面的医患矛盾,我们从制度层面上开始,在我看来这是制度的纰漏和社会发展矛盾的使然,这些年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都是对本来不完整的制度,只要出现问题,只会缝缝补补,拆东墙补西墙,时常造成捉襟见肘的困境,没有系统化,整体性,科学化的制度,只能造成体制机制的管理失能,效果偏差。

新医改5年以来,人们对这种制度还是处于不满意的状态,因为正真的“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源依然存在,结构性的不公平和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均还是在现实中比比皆是。当然,五年的医改,也许在某些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应,但不是老百姓所期望的立竿见影的。在医疗卫生领域,回归公益性的道路任重而道远,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模式也渐显出他存在的弊病,导致穷人用自己的医疗保险保障了大部分富有群体,在优质医疗资源高的起伏线面前依旧看不起病,依旧难以负担得起优质资源的费用,也许我们的制度是好的,也许是你懂得,医患矛盾现在依旧存在那我们就觉得医改是不成功的,至少是不全面的。在制度层面本来医疗改革是个难以一蹴而就的难题,我们如何在制度上做好,首先要有充分的信息统计,来用真实的面貌还原农村和那些边缘人群。其次要从医疗的各个方面统筹考虑,而不是头痛

医头脚痛医脚,医患关系的紧张不是哪个具体机制出了问题,而是在顶层设计和机制形成各个方面积累的流毒,以前的小修小补造成如今的积重难返,医患矛盾是个现象,而本质是深层次的。不仅体现在制度,它渗透于每个不科学的医疗方案之中,如此往复,贫困者只能陷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贫致病”的恶性循环之中。《最美孝心少年》节目,敢问那个不幸的家庭没有一段因为医疗负担而家庭破败的血泪史。

当然社会的转型也加速了医患矛盾的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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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杀医案折射医疗纠纷解决法律短板

杀医案折射医疗纠纷解决法律短板

最近,浙江温岭发生一起恶性杀医案,患者不满手术结果刺杀医生,造成1死2伤。医患矛盾冲突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焦点。 笔者认为,温岭杀医案折射出医疗纠纷解决的法律短板,建立公平科学高效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并尽快将医疗服务纳入“消法”保护,方能从制度上遏制医闹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医患纠纷问题愈演愈烈,这一问题并不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涉及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乃至医护人员职业道德等社会性问题。如何根治医患纠纷,首先要找准医患矛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就现实而言,现行医疗事故解决机制明显缺乏足够的公平性和公信力,患者在医疗事故认定和解决机制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可以理解,因为患者本身对医疗信息不了解,所以在遭遇缺乏公平、透明的医疗纠纷解决程序和机制时,他们往往选择“医闹”这种“私力救济”渠道,多闹多得、少闹少得,不闹不得。因此,建立公平科学的医疗纠纷解决程序和机制,才是遏制医疗纠纷现象的关键所在。

医患纠纷属于社会管理机制缺陷衍生出的问题,应尽量引入社会力量而不是执法力量进行妥善解决,将原来针尖对麦芒式的医患双方民事纠纷发展到有社会组织介入的多方社会问题。就医患纠纷社会管理而言,引入人民调解,设立医疗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堪称创新医疗领域社会管理的新途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包括离退休医学专家和法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目前,全国不少地方都尝试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实施效果较好。医患纠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诱发医患纠纷

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的漠视。解决医患纠纷,不妨广泛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就能及时高效地启动第三方调解程序。

此外,建议将医疗服务尽快纳入“消法”保护。长期以来,有关医疗服务是否属于“消法”调整范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医疗卫生系统持反对入法的态度,而消协持赞同入法的观点。患者不仅仅是医生的治疗对象也是消费主体即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行为显然是消费行为,这是毋庸置疑的,尽管医疗服务相对于一般的商品买卖确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务性而言医疗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围。医疗服务本身就是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接受服务就是广义上的消费行为。倘若医疗服务能够纳入“消法”保护,那么很多医疗纠纷都可以按照“消法”依法处理,不至于恶性激化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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