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工亡事故反思

工亡事故反思

20xx年x月x日车间发生了在退煤气的过程中而导致两人死亡的事故。每当看到一起起说明详细的事故情况通报时,犹如亲眼目睹事故现场,亲身体会那种带血的惨痛经过。这些都让我对安全的认识和思考无比深刻。也给我们生活在安逸和习惯里的人敲响了警钟,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珍爱生命,我要安全”。

针对我们特殊的工作环境,一定要知道煤气的危害:着火、中毒、爆炸。每个人都会认为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这样过来了,事故不一定降落在我的头上。这样的思想就会使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侥幸心里、麻痹大意、放松管理、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严重问题,在工作现场出现这样的现象:不安规定做好“两穿一戴”,有人在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要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对安全观念不强、有章不循、习惯性违章仍是当前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安全生产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人身生命安全,特别是煤气泄露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每一起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单位,从班组到个人、从分厂到公司都立刻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及时向各单位部门通报情况,目的是从已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这些事故原因和结果的

综合分析和比较,都能找到很多的共性问题。一是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作业过程中存在胆大冒险、心存侥幸的心理,这是典型的违章作业行为;二是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维护保养运行中的设备、清仓作业自下而上以及停送电手续和操作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按章操作”原则等等,从而为一起起事故的发生埋下了极大的隐患;三是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班前会活动和安全活动等安全安全基础管理性的工作流于形式,淡化了员工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认识,从而导致员工从思想上对安全的认识不足;四是管理人员对安全防范措施和现场安全监控落实不到位,安全工作存在图省事、怕麻烦的心理;五是长距离或交叉作业过程中存在信息不畅通,指挥不统一等盲目作业行为,员工对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等等。通过对这些事故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事故的背后既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多方因素综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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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11.8工亡事故学习感想

我对11.8热力厂工亡事故的一点感想

学习了热力厂11.8煤气中毒工亡事故通报后,我的内心被深深的触动了。这起发生在身边的事故,使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安全隐患时刻隐藏在我们的工作中,稍有大意就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正是这起惨痛的事故,让两个家庭失去了欢笑的权利,使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一件看似平常的程序操作,因为一时的麻痹大意,没有遵循安全操作规程酿成了重大的工亡事故。事故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防护面罩、报警仪、关闭煤气阀门这三件事情只要做好一件,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两名职工都算的上是老职工,为什么还没有这点安全意识呢?这跟他们平时的工作习惯是有关系的。习惯性作业不改正,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觉得几十年都是这样做得不会出事的,思想麻痹大意。在工作中,对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厌倦、学习主动性差,安全意识不强。往往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为了求省事而不去做相关防护措施。也许这些违章行为虽然一时看似没有造成安全事故,但是他们的做法却为成为安全事故的导火索,最终酿成惨剧。给企业和个人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通过对事故通报的认真学习和事故原因的分析,我觉得我们所面临的安全形势很严峻,我们日常所作的安全工作的还远未达标,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还应更深一步加强。在这次事故以后,我们应当对自己的日常工作进行反思,并针对自己的岗位工作如何做好安全工作拿出新的方案。作为基层车间的技术管理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应该重新认识自己的责任。应该知道作为一个车间技术员在现场的工作不仅仅是对检修工艺和质量的指导监督,更应该将安全视作自己的职责。深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对职工的习惯性违章作业应该坚决的制止,引导职工遵从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检修工序的规范性。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对工作负责,对职工负责,对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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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冷轧厂工亡事故反思

冷轧厂工亡事故反思

20xx年12月8日冷轧厂再次发生了因为未采取停车、停电挂牌等措施独自一人进行对设备的检修而导致死亡的事故。当我看完事故报道心情无比悲切,这给我们在这些生活在安逸和习惯里的人敲响了警钟,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珍爱生命,我要安全”。 对于我们每一个每天都要和煤气打交道的人来说,刚接触煤气就要知道煤气的危害:着火、中毒、爆炸。每个人都会认为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这样过来了,事故不一定降落在我的头上。这样的思想就会使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侥幸心里、麻痹大意、放松管理、层层承包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严重问题,在工作现场出现这样的现象:有人就随便把安全帽摘下;有人在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要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也说明了我们对安全观念不强、有章不循、习惯性违章仍是当前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安全生产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人身生命安全,特别是煤气泄露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加热炉爆炸引发煤气管道爆炸,那是多么无法想象的可怕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我们应该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我们利用每周三班会时间多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并通过讨论传达大家的工作经验。每周全班时刻监督一名员工的工作并对其的错误给予纠正,每月不定时的学习讨论一起或多起事故应预案并每人亲自动手参加演练,使大家可以更好更快的掌握各项技能,把事故抹杀在萌芽状态。 热轧丁班:岳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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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工伤事故反思

工伤事故反思

-—综掘队

20xx年我队井下发生的两起锚杆机伤人事故,给我队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压力。面对这起事故我心情非常沉痛,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在安全工作上还没有做到位。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们要深刻分析事故经过,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安全警钟长鸣。这两起事故中涉及到的人员,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忽视了安全第一的理念。

事故的发生只是一时疏忽、一不留神,然而,就是这么一次小小的疏忽,给自身的人身安全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事故已经发生,我们应该积极面对,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压力转变为工作的动力。

1、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在安全与生产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充分发挥培训机构作用,加大培训力度,针对不同工种,进行分工种培训,对新来职工、不同岗位转岗职工,要按制度培

训,实行以师带徒,做好传帮带的作用,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

3、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说到底就是违章造成的。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麻痹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

章作业是造成这些事故的很重要原因。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遵章作业,规范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要坚决杜绝违章行为。

4、全体职工要学习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的,要做到自我安全,我们还要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这就需要我们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多掌握安全技能,并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在现场、落实在行动中。安全有规程,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中、落实在现场。切忌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工作再忙,任务再紧,都要对照标准,不得遵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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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事故反思

10.22事故反思

20xx年x月x日协力生产分公司发生一起工亡事故,这是继8.30皮带伤人事故以来,公司又一起皮带伤人事件。连续的皮带伤人事故给作业区的生产带来极大的影响,也给作业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心理负担。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员工的身心健康甚至安全得不到保障,企业怎能实现在高速条件下稳步发展。要生产,必须要在安全条件下生产;要加速必须在安全范围内加速;要发展,要可持续发展。如何实现安全生产,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一系列的问题摆在了公司面前,同时也摆在了我们生产作业区面前。一次次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如何正确、有效的从事故事故中吸取事故的教训,将鲜血换来的教训转化为促进钢渣公司生产作业区的动力和保障。认真做好安全事故的反思并根据钢渣公司的作业区的作业环境进行系统安全排查,举一反三,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协力8.30工亡事故到10.22安全事故给我们警示:必须加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解,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安全管理及生产的全过程;必须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必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事故分析实施“三不放过”的做法延伸为对违章行为的分析实施“三不放过”,必须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真正意义上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为提高钢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努力。

从8.30皮带伤亡事故到11.20皮带伤亡事故和中间其他伤害事故分析下来,明显发现作业区事故频繁发生,安全每天都在做,事故和类似事故未能制止,区域生产内隐患排查未到位,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进行反思,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在生产作业区还需要很多事情要做,生产区域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基于公司事故的频繁发生个人对作业区管理进行反思。

作业区现在现在员工责任心不强,存在麻痹心理,把违规当成了习惯。很多人由于养成不好的行为习惯,做事马虎大意,存在侥幸心理,检修队伍和负责人员也同样存在这中心理。现在从一个例子说明一下问题:在作业区3米平台附近设备检修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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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事故反思活动总结

竖炉作业区事故反思活动小结

近期,公司各类安全事故频发,公司号召各单位开展事故反思活动,针对此项活动,反思公司和我厂出现过的各类事故,不难看出本次反思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竖炉作业区利用每班下夜班休息时间,组织全体职工对自身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讨论,意在教育职工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杜绝事故发生。

作业长孙东然引语:“任何事故发生是有必然原因的,此因果关系成正比,大多数事故都由人为因素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对此次反思教育活动很有必要,作业时遵章守纪是基础,干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必须学会保护自己,加强设备点检,强化操作技能,做好联保互保工作,及时提醒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安全管理必须建立良好的和谐安全氛围,全员倡导安全道德情操,最终我们自觉的形成强大安全保护网,才能更好的确保职工的安全。”

本次反思活动,通过宣传和动员,作业区感觉广大职工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凡是发生过安全问题的职工都能把亲身经历和教训讲述出来,踊跃发言,现身说法,以自己的事故教训教育大家。其中,部分职工发言值得职工认真学习。

竖炉区域炉子组8#炉煤气回零事故:由于煤气控板阀回零位,导致8#炉煤气流量突然回零,岗位工孟亮数小时未发现炉温下降。此次事故虽然未造成重大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结果是可怕的。部分年轻职工由于操作技能不够,判断不够准确,是导致此次显肇事故的主要原因。岗位工本人也对此次事故做了深刻的反省,应多向老师傅请教,多学习操作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王金龙发言:“个人曾经违章跨皮带,当时皮带突然转了起来,把我弹起来掉到地上,现在想想都胆战心惊极为后怕。xx年火善辉工亡事故当时我是互保岗位,由于长期以来,各岗位交完班就走了,根本没有想到还有1人没在,作为互保岗位,我没有意识到互保的重要性。当我上去找他时,人已经死亡,如果当时我早点去看看他,也许,就能制止他违章作业,他不会死亡,眼见着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他还没有结婚,还很年轻,我是一名党员,如果当时我过去了,如果及时制止了?? 这件事我一直很内疚,我也进行了深刻的检讨,也时刻警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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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工亡事故发生后的感想

工亡事故发生后的感想

一冶陈永华

20xx年10月27日发生的一起工亡事故,已经过去的半个月年,在安全方面来讲,对集团公司来说,这是多事的一年,有工伤的、有工亡的、有设备损坏的以及还有一些未遂的安全事故。每当看到一起起说明详细的事故情况通报时,犹如亲眼目睹事故现场,亲身体会那种带血的惨痛经过。这些都让我对安全的认识和思考无比深刻。

每一起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项目,从班组到个人、从公司到项目部都立刻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及时向各单位部门通报情况,目的是从已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这些事故原因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比较,都能找到很多的共性问题。一是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作业过程中存在胆大冒险、心存侥幸的心理,这是典型的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二是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维护保养运行中的设备、清仓作业自下而上以及停送电手续和操作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停电、挂牌”的原则等等,从而为一起起事故的发生埋下了极大的隐患;三是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班前会活动和每周安全例会等安全安全基础管理性的工作流于形式,淡化了员工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认识,从而导致员工从思想上对安全的认识不足;四是管理人员对安全防范措施和现场安全监控落实不到位,安全工作存在图省事、怕麻烦的心理;五是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信息不畅通,指挥不统一等盲目作业行为,员工对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等等。通过对这些事故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事故的背后既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多方因素综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各起事故情况通报的研讨学习,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要举一反三、查找隐患,落实相应整改和防范措施,要求各项目点认真开展对作业过程

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的学习和研讨活动;加强对事故发生原因和防范措施的认识和落实,及时整治作业现场存在的一些危险源;着力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现场和基础管理的检查和考核等安全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关键时刻,坚决执行生产给安全让步的原则;我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共同行动,通过多管齐下,综合并举的方式落实整治和整改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坚决扭转安全管理的不利态势,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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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工亡事故引发的责任承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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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事故引发的责任承担分析

作者:江献

来源:《法制博览》20xx年第04期

关键词:工亡事故;责任;追偿权

中图分类号:D9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1-0156-02

作者简介:江献(1987-),男,汉族,浙江金华人,研究生,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方向:民商法。

一、【案情】

原告:浙江某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制造公司”)。被告:徐某。20xx年7月,徐某以12元/m2的价格承揽了制造公司的钢棚拆除业务,又以10元/m2的价格转包给案外人吴某。吴某雇佣胡某等人一同拆除钢棚。20xx年8月,胡某在工作时中暑死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制造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书。11月,制造公司以追偿权纠纷为由起诉徐某、吴某,后因未预交诉讼费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一年后,制造公司再次起诉,但单独将徐某列为被告,请求判令徐某返还其垫付的赔偿款30余万元。

二、【审判】

庭审中,徐某辩称其并非胡某的雇主,调解协议书对他也无约束力,追偿应向吴某主张,而不是他;并提出胡某中暑死亡系工伤,制造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请求法院驳回。诉讼中,制造公司以需补充证据为由撤诉,法院予以准许。

三、【评析】

(一)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分析

一种意见认为,应适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规定,即“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认定发包人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发包人对于劳动者在劳动中受到的损失,应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发包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发包人不应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第一,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劳动关系成立与否在于用工双方有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另外有观点认为实践中“从属性”是区分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最核心标准,而“人格的从属性”是界定劳动关系的最高标准。具体到本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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