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怒汉观后感
这是一部讲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的电影,12个职业不同、文化程度各异的被随机抽来的美国公民聚在一起讨论并表决一桩一级谋杀案的嫌犯罪名成立与否,虽然看样子这起案件证据确凿,犯罪事实充分,嫌疑人铁定要被送上电椅了,但正因为陪审员中有人对“充足证据”的怀疑以及对“合理怀疑”的坚持,使得这件事情最终产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最终让犯罪嫌疑人洗脱了罪名。我们知道,美国的陪审团是有所谓的废弃裁定权的,就是说,“在特定案件中,当陪审团——根据它自己的公平正义观——拒绝适用某法律来判定被告有罪,即使事实显示有罪,没有作成其他结论的可能。“而这部电影,就是在向我们展示,这群行色各异的人,是如何行使他们手中的权利的。
电影一开始,就通过对话中的细节告诉了我们,这是一桩子弑父的谋杀案,不可胜数的犯罪前科,独一无二的犯罪凶器,两位证人的铁证以及被告律师苍白的辩护,几位陪审员觉得已无争议的言表似乎都在告诉我们,嫌疑犯被法办,似乎已是板上钉子的事情了,现在就等着看大家一致通过了。但12名陪审员中,独有一人觉得不妥,在他看来,大家不能不经一点思考的就把一个嫌犯送上刑场,哪怕他有一点点无罪的可能,我们也该籍此展开更多的追问,反过来去考虑罪名不成立的合理性。11:1,多么悬殊的差距,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样一个人的想法,完全可以被人们忽略不计,但这样一来,假如他是真理的声音,那么必然就会被扼杀在多数人的暴政之下了,情节足以延续下去的机会,当然是依靠它背后这种多数民主制对少数人权利的保护,这剩下的11个陪审员必须听从那一个陪审员陈述理由并竭力说服他,而不是因为我们占绝对优势便可把你轻易略过,这部电影从一开始就向我们抛出了第一个包袱:旁敲侧击的告诉我们,一个民主的社会里,每一个个体,每一种声音都值得尊重,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而不是二元制的,不该有独裁专制,也不该有党同伐异。
然后,那位有疑议的建筑师向大家提供了一把跟犯罪凶器一模一样的弹簧刀,而这把刀,是他在犯罪现场两个街区以外的商店里购买的,这样一来,说那把被抹掉了指纹的凶器独一无二,只有嫌犯身上才有的证词不攻自破。他的这番举动,得到了一位老伯的支持,他也赞同这样一桩尚有疑问的案子,需要有更多的讨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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