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12怒汉观后感

12怒汉观后感

这是一部讲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的电影,12个职业不同、文化程度各异的被随机抽来的美国公民聚在一起讨论并表决一桩一级谋杀案的嫌犯罪名成立与否,虽然看样子这起案件证据确凿,犯罪事实充分,嫌疑人铁定要被送上电椅了,但正因为陪审员中有人对“充足证据”的怀疑以及对“合理怀疑”的坚持,使得这件事情最终产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最终让犯罪嫌疑人洗脱了罪名。我们知道,美国的陪审团是有所谓的废弃裁定权的,就是说,“在特定案件中,当陪审团——根据它自己的公平正义观——拒绝适用某法律来判定被告有罪,即使事实显示有罪,没有作成其他结论的可能。“而这部电影,就是在向我们展示,这群行色各异的人,是如何行使他们手中的权利的。

电影一开始,就通过对话中的细节告诉了我们,这是一桩子弑父的谋杀案,不可胜数的犯罪前科,独一无二的犯罪凶器,两位证人的铁证以及被告律师苍白的辩护,几位陪审员觉得已无争议的言表似乎都在告诉我们,嫌疑犯被法办,似乎已是板上钉子的事情了,现在就等着看大家一致通过了。但12名陪审员中,独有一人觉得不妥,在他看来,大家不能不经一点思考的就把一个嫌犯送上刑场,哪怕他有一点点无罪的可能,我们也该籍此展开更多的追问,反过来去考虑罪名不成立的合理性。11:1,多么悬殊的差距,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样一个人的想法,完全可以被人们忽略不计,但这样一来,假如他是真理的声音,那么必然就会被扼杀在多数人的暴政之下了,情节足以延续下去的机会,当然是依靠它背后这种多数民主制对少数人权利的保护,这剩下的11个陪审员必须听从那一个陪审员陈述理由并竭力说服他,而不是因为我们占绝对优势便可把你轻易略过,这部电影从一开始就向我们抛出了第一个包袱:旁敲侧击的告诉我们,一个民主的社会里,每一个个体,每一种声音都值得尊重,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而不是二元制的,不该有独裁专制,也不该有党同伐异。

然后,那位有疑议的建筑师向大家提供了一把跟犯罪凶器一模一样的弹簧刀,而这把刀,是他在犯罪现场两个街区以外的商店里购买的,这样一来,说那把被抹掉了指纹的凶器独一无二,只有嫌犯身上才有的证词不攻自破。他的这番举动,得到了一位老伯的支持,他也赞同这样一桩尚有疑问的案子,需要有更多的讨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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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十二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观后感

我的选修课是法律影视鉴赏。之前没有选过这一类的选修课。在这个课堂上接触到许多关于法律的电影,可能是因为没有任何法律基础的缘故,上法律影视鉴赏课时,总觉得有着说不清的隔膜。《十二怒汉》是我在这门选修课里面印象最深的一部电影。因为这部电影在我大一的时候稍有看过。虽然经过了两年时间,忘的差不多了,但是在这门课上再次看到,印象倒是更深刻了。

《十二怒汉》这部电影原名《12 Angry Men》,整部影片没有什么场景的变化,除了法院大门、法庭就是会议室。简单的场景,内容却很精辟,一个十八岁的孩子被指控弑父,本来证据链条很清晰,因为有个老人证明看到男孩往外跑,一个铁路对面楼里的女士证明看到男孩用刀刺伤他的父亲,男孩说自己当时在看电影,却无法说出电影的片名和演员。杀人用的匕首是男孩从二手店里买的。一切都这么完整,陪审团的十二名成员因为意见不和而进行讨论。这个人只是从逆向思维来考虑,因为他们的意见能直接导致男孩是否被执行电椅或将男孩释放。疑问从声音开始,挨着铁路,那么吵的环境,老人说能清楚的听到争吵,并清楚的听到是谁在争吵,女证人能否清楚的通过火车看到对面房间内的打斗,再从房屋的结构开始推敲,一个腿部不好的老人,如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看到杀人凶手,然后又根据死者身上匕首插入的角度分析凶手的身高,女证人因为视力问题不可能在睡觉时清楚的看到火车对面屋内的打斗。这一切挽救了一个十八岁男孩的生命,也许这个男孩会学坏,但这并不能因此让他受到不应该他受到

的惩罚。故事没有展现出孩子获得新生后的表情,也没有陪审团在法庭上的强辩,静静地结尾,让人想了很多!《十二怒汉》全剧拍摄主要就是在一个房间,十二个陪审团员针对一个案件的讨论,九十六分钟的时长,没有因为景色的缺少而让人觉得乏味,整部片子非常精彩,那个最开始提出无罪的人,他没有肯定那个嫌疑犯是有罪的,只是他觉得有值得怀疑的地方,之后其他陪审员层层推进,找到了自己认为怀疑的点,从一人认为无罪比十一人认为有罪,到最后的十二个人都认为无罪,这个过程让我有些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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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12怒汉电影观后感(法律电影赏析)

《12怒汉》中的美国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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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但是不满21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美国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对陪审团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首先是在陪审团组成人员上,逐渐对妇女和黑人开放,对性别和种族的排斥度降低。其次,历史上陪审团的人数是12人,改革之后组成人数可以根据各州的情况在6-12人间组成。再次,陪审团裁决原则上的变化。传统的陪审团裁决是全体一致通过原则,现在开始应用多数主义。通过改革,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得到了比英国更好的发展。据统计,美国每年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案件,占世界每年总案件的90%。

而且对于构成陪审团的陪审员也有很多的要求。首先是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初选陪审团时,法官为了公正,使建立的陪审团能够真正代表最普遍意义上的人民,他的选择会从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选择。曾经轰动一时的辛普森一案,陪审团的初选共选出了三百零四名候选人,这是因为初选之后,还有一次严格的筛选,主要是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断。

在《十二怒汉》这部影片中,我们可以很深入的了解美国的陪审团是如何工作和最终裁决的。西德尼·吕美特的处女作《十二怒汉》虽然请来了牛气十足的亨利·方达担当主演,但是它仍然不是一部大手笔的电影。该片的场景单调得离奇--全片只有一个场景,可以创吉尼斯世界纪录。这一个能让所有观众痴痴地看上一个半小时的场景,就是一间陪审团的休息室,把旁边的小厕所计算在内都不会超过40平方米。

在影片中十二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们以前素不相识,以后可能也没有什么打交道的机会。为了一桩杀人案件,他们坐在了一起。就是这十二个人,被这个司法制度挑选了出来,组成了一个名叫“陪审团”的神圣组织,要开始决定另外一个人的命运,决定他是有罪还是无罪,是活着还是死亡。他们本来不懂法律,似乎也没必要懂得法律,因为他们不过是在法律强加的义务之下而被迫来到法庭的。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从事不同的职业,有自身更关心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经验,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这就是美国所特别推崇的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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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12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观后感

姓名:陈景明 学号:2013180066 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 十二怒汉讲的是12位陪审员在一起最后商定是否要将犯罪嫌疑人,即那个可怜的小男孩送上断头台。电影中一开始只有一个人公开表示反对意见,其他人全部赞同,他们或多或少的存在个人主观情绪,只有一个人很冷静,客观的看待整个事件,从中发现了可疑的地方,然后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毕竟那是一条生命,不能够如此草率。 整个电影就是一场沟通戏、谈判戏,它给我们带来的对谈判的启示:谈判者要始终保持深沉、冷静,关键时候适当让步,谈判者要善于信息交流和思想沟通,要重视非语言沟通。同时也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当你决定一个人生死的时候,再多的审慎都不为过,在人性面前,法律可能并不再是唯一的标尺。当你决定一个人生死的时候再多的审慎都不为过!

导演把所有的故事都局限在一间小屋之内,中间只穿插一小段在洗手间的对话。这也可以说是导演的高明之处:局限有多大,人类的故事就可以有多精彩。人类的精彩正是在特定的局限之下才展现无遗,如果非要我用一个词来描述《十二怒汉》,我将不吝自己的赞誉,用“精彩绝伦”一词来形容它。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人性方面,它都带给人们心灵上的震撼,第一次看时,一边笑一边看,感觉美国80年代的法律就是如此的让人感动,震撼。相反当时的中国可能远远落后于美国,所以一个国家的法律往往会体现一个国家的民主,甚至决定一个国家兴盛衰败,所以要想真正的发展一个国家,必须努力健全

国家的法律,同时要不断发展个人对问题的思考,遇到事情要冷静,谨慎,不能凭主观意识,当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时更要有理性,这也是一个现代人必须要基本要求。

在一场惊心动魄的辩论之后,案件结束了。这些以前素昧平生的陪审员走出法院大门,分道扬镳,各谋自己以后的平静生活。他们彼此仍然不知道对方什么名字。影片的最后才依次现出每个人的脸部特写以及他们各自的名字。这真正让人感觉到,他们的确是平凡、普通甚至渺小的一群,但他们无疑又是这个制度最伟大最坚实的支撑者。他们是一批醒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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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谬误与真理——《12怒汉》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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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误与真理——《12怒汉》观后感

一件稀有的凶器、两个证人的证词、苍白无力的不在场证明、劣迹斑斑的个人历史,这一切穿成了一条似乎无懈可击的证据链,使11位陪审员和我们在影片开头都认定那男孩是这桩谋杀案确凿无疑的元凶。可故事的结局最终使每个人大跌眼镜。是什么使我们面对谬误的诱惑如此脆弱?我们又该如何拨开迷雾探寻真理熹微的影子?

当一个人以犬儒的态度对待真理,那么真理与他是永远无缘的。那个一直惦记着球赛的销售员,为了自己的省事竟愿意不加思考地把那个男孩送上电椅。当建筑师提出了自己的合理怀疑,别的人都在根据自己的理由支持或反驳,销售员却在以建筑师耽误了自己的时间为由在一旁说风凉话。他在卫生间中与建筑师的对话揭露了他的自私:如果此事于我没有好处,即使对别人生死攸关,我也可以随意处置。尽管他最后选择了“无罪”,他的选择也是毫不值得称赞。因为真理的绝大部分价值在于探索它的过程。没有了过程,结论便变得随意而武断。一个不经理性验证的真理比推理得出的谬误更缺乏意义。

即使一个人愿意获得真理,偏见也会把它引入歧途。偏见使思考变得简单。只需把人类分为一个个“假种”,赋予每个“假种”同一的属性,便可将思考化为归类的过程。那位脾气暴躁的老人,想必与贫民窟的孩子有过很不愉快的遭遇。结果“贫民窟的孩子”在他的词典里就成了肮脏、罪恶、无耻的同义词,即使他面前就是一位从贫民窟走出来的绅士,他也视同未见。历史上最惨痛的灾难几乎都源于偏见。思维的惰性会带来无可挽回的毁灭,

真理还有另一个敌人,它的作用持续而隐秘。就像地球自转对洋流的作用,不知不觉地就改变了它的方向。这就是深藏于内心的强烈的欲望。两位证人也许都不是骗子,如果他们信教,他们更不大可能愿意冒着下地狱的危险用谎言亵渎上帝之名。可正如那位老陪审员所说,一个一生默默无闻、了无所成的老人最渴望的是别人的承认,一个徐娘半老、风韵渐衰的女士最渴望的是年轻的容颜。这样的欲望会扭曲人的记忆,使他们产生于他们欲望的满足有利的幻觉。我记得当老师告诫我们作弊最终会骗了自己时我还将信将疑。但当我真正看到一个每次考试都靠作弊得高分的同学填报了一个与他真实水平完全不符的高考志愿时,我终于明白了自欺欺人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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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12怒汉读后感

The movie has earned fame for its exiting plot and the impressing intention,but for me it is more than that,for it drives me to think more about democracy.As a Chinese,I was surprised by the the whole case being heard in the American court. All the jurors came from different classes and had different backgrounds,and some even had no experience of being a juror.How they could possibly judge a person if they’re having any experience?But it turns out that they as a group did a very good job.Maybe when they were chosen to be a juror they did not how to do either,but after going through the process they felt the responsibilities,which is the right to decide the man was guilty or not.And in this way they could get involved in the American democracy and their faith to American democracy and government would be stronger.Maybe in some degree,they were parts of it.If we take a comparison between America and China,we will see that we are not so clear about how our policy system operates and therefore, in some ways, we do not acknowledge our government.What’s worse ,some people keep criticizing our government for being corrupted and undemocratic.It’s a very dangerous situation because the public acknowledgment of a nation is the basis of a country’s existence. So ,I think,it is crucial for our Chinese government to find a way to let the public get involved in politics and know more about how the system operates,which,I suppose,should be more acceptable for us to acknowledge our policy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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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从法律方面观《12怒汉》

从法律角度观《12怒汉》

由西德尼·吕美特执导的《12怒汉》自19xx年上映以来一直是被认为是探讨司法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

故事围绕着一个18岁的男孩,被控杀害了自己的父亲,而12个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所组成的陪审团,决定着这个男孩是否有罪,如果有罪就会被执行死刑。我想在这篇观后感中重点论述的是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和审判的公正性。

首先,我先来论述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据我所了解的陪审团,是在案件的审理时,一直旁坐在法庭上,了解案件的全部信息,并在审理工作完成后,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去判断被告是否有罪,而他们的决定起的是最为关键的作用。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这体现了美国法律体系的民主性质。而且陪审团与法官职责划分,充分保证司法公正。当判断时就必须隔离他们,就像这整个电影场景中,12个人只能在一间有人看守的会议室中进行判断。这样,他们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许呈堂的证据,在判断时不会受到新闻界的推测和不合法证据的影响。虽然对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的合理性人们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没有太多法律知识的“外行人”,例如电影中有的人是建筑师、有的是经营广告的、还有做推销的,基本上没有一个具有法律专业的背景。陪审团可能会阻碍案件的审理。但我认为正是因为陪审团制度,美国在维系民主制度的方面上更进了一步。

我们知道中国并没有陪审团制度,但我认为我们或许可以考虑在某些案件中引入这一制度。毕竟,由于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生活状况、性别、年龄、民族习惯等等方面的不同,不同的人在生活经验和常识上往往会有所不同,甚至会有较大的差别。如果我们把一个案件,交给一个或几个根本不具备某一经验的法官来裁判,就无法保障裁判结果的可靠与公正。

第二点我要论述的是审判的公正性。电影中,如果8号的那个建筑师陪审员,在一开始没有提出怀疑,并且同其他陪审员一样都被表面的证据所迷惑投了男孩有罪的一票,那么男孩就很有可能冤枉地被处死,电影也拍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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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太空授课观后感观后感

观《宇航员王亚平太空讲课》有感

作者:崔嘉元

今天,我观看了《王亚平太空讲课》的视频,讲的是一些太空中奇妙的现象,看后让我大开眼界!

在天宫一号里固定一个小支架,支架上有一条长绳子绑着一个小珠子,用手将小珠子拉到一边,放手后,不是像在地球上一样来回摆动,而是悬在空中;只要轻轻一推,就能旋转起来,听妈妈说这个实验是因为小球失重,所以才旋转起来。像这样的实验还有很多,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水膜变水球实验”——

王亚平老师先把一个金属环放到水袋里(宇航员在宇宙喝水的袋子)沾了一层水,金属环上竟然形成了一层薄薄的水膜,别看这层水膜这么薄,它可是能拖住一个很重的东西,中国结放上去都压不破,然后,王亚平老师往水膜里注水,过了一会儿,水膜竟然变成了一个水灵灵的大水球,水球里有一些小气泡,王亚平老师把小气泡吸走,往大水球里注射了红色的液体,最后,原本水灵灵的大水球竟变成了红色的大水球。

太空真奇妙,让我们继续探索下去吧!探索出宇宙更多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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