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观后感

上周三,老师组织我们观看了一次模拟法庭,这是我第一次听模拟法庭的课,感觉新鲜,体会深刻。通过此次观看模拟法庭,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肃穆和作为一名未来的医生的职业素养和应该担负的责任。

这是一个关于医疗纠纷以及非法行医的案件。一个没有在该地行医资格的人为一名儿童注射过量的庆大霉素致患儿死亡,患儿母亲将其告上法庭。

我并没有亲身体验过真实的法庭,但从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并建立了直观印象。从程序上的角度看,基本上与真实法庭的程序相符,并没有出现大的偏差。从模拟法庭的布置来看,基本上是按真实法庭来布置的。

刚开始时,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接着全体起立,请审判长等入庭,带被告入庭,由审判长宣布开庭。

开始审判时,首先由审判员核对被告人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等,然后审判长宣布审判团成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基本情况。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诉被告人的罪行。在公证人举证完毕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最终由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进行宣判。

从模拟法庭的现场气氛来看,整个模拟法庭都在一个较安静、平和的环境下进行,我个人觉得,在真正的法庭上,矛盾双方肯定会因彼此的矛盾而争吵不休,而此时法官也正好起到维持秩序的作用。模拟法庭上,双方除了发表对问题的看法外,没有更多的语气或表情,感觉不到矛盾的气氛,因而让人觉得索然无趣。法庭也是一个解决矛盾的地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人都会积极参与到法庭审理中,也会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应该就问题展开较多的争论,而在模拟法庭的辩论阶段却非常短暂。

在此次模拟法庭参与的诉讼人员,每个人的表现都十分投入,表现敬业。可能是模拟法庭的原因,一些扮演诉讼人员的同学显得比较拘谨,我们只能从表面去了解案件事实,不能深入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情、想法,也不能体会胜诉对自己的重要性。审判长在敲法槌时显得过于谨慎,而且表现不够积极和应有的威信度;双方代理人表现过于平淡,视乎与案情无关。被告表现尤为突出,声情并茂,让人感觉不出这是模拟法庭,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还以为是真正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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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民诉模拟法庭观后感

民诉模拟法庭观后感

在上星期天,老师安排一个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模拟法庭,这是我第一次听模拟法庭的课,感觉新鲜,体会深刻,模拟法庭的气氛也相当活跃,以下便是我对于此次模拟法庭的感想。

一, 程序

模拟法庭中的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分成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审判四个阶段。

在开庭前,书记员还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情,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整个模拟法庭。在书记员介绍完案情后,便基本上按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来走。 在庭审准备阶段,此次模拟法庭在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上并无大的出入,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在开庭前,书记员宣读法庭程序后,法官和审判员相继入庭以及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程序并没有大的问题。

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在此次模拟法庭中,当事人双方都很重视这一部分,并对证人进行了大量的质询,我觉得这是该模拟法庭中最为精彩的一个阶段。

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审判长对双方当事人说是否同意和解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但和解失败后才对此次审判案件作了当庭宣判的判决。

二, 与真实法庭的比较

关于此次模拟法庭与真实法庭的比较,由于本人并没有亲身体现过真实的法庭,在此只能作简单的评述。从程序上的角度看,除了多了案情介绍这部分外,基本上与真实法庭的程序相符,并没有出现大的偏差。从模拟法庭的布置来看,基本上是按真实法庭来布置的,只是法槌这个道具有点假。从参与诉讼人员的着装来看,法官,书记员以及双方代理人的着装都基本上都体现出真实法庭的感觉,尤其是律师付鹏程的着装尤为敬业,只是法警穿了便装,显得不够庄严,但考虑到这只是个模拟法庭,应该给予理解。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为了保证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在此次模拟法庭,证人们都是坐在旁听席的后面,所以法警带证人上庭时都是从旁听席后带上庭的,而不是从庭外带进来的,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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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刑事诉讼模拟法庭观后感

刑事诉讼模拟法庭观后感

这是我上大学以来参加的第一次“庭审”,是在我们学校的人文学院的“模拟法庭”,而我是作为第三人的身份参加的,就是被告一方,第一次接触有茫然、又紧张,由于可下的功夫下得不够足,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但是从中的感触也是挺深的,心灵的一角还是被这庄严的法庭震撼到。

首先是开庭阶段,当我们旁听人员在观众席上坐定下来,这时候书记员讲话了。书记员首先查明了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了法庭规则,并请公诉人、辩护入庭,再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当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这里当我看到证人出庭了,我顿时心生感动。且想偌大的一个中国,虽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人被“千呼万唤”都仍不出庭作证。而这个小小的模拟法庭却让彰显了法律被付诸实践的可贵之处。

接下来,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是否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以及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况自古以来就是审判最开始的必经程序,这也是案件事实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后,审判长宣布了案件的、起诉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开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却恰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保证着诉讼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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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观后感

我们班在星期四晚上观看了一个清洁工在机场捡到金子的案例的模拟法庭审判,我看了之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也有很多的感慨。

具体案情是。一年前的20xx年12月9日,梁丽不到6点就出了门。深圳机场B区的一个厕所和一片办理登机区,是她负责清扫的区域。

上午9时许,梁丽在工作区域看到一位妇女抱着小女孩坐在一个手推车里的纸箱子上玩耍。但过了几分钟,等她出来的时候,妇女和小孩不见了,手推车放在一边,上面是那个引起轩然大波的纸箱。

看到这个纸箱被“弃”之一边无人认领,梁丽将它收到清洁车内,当日14时许,梁丽下班后将纸箱带回住处。当日18时许,民警到梁丽家中询问其是否从机场带回物品,梁丽随后将带回家的首饰交出,警方将梁丽及丈夫刘建华带回派出所调查。

梁丽没想到会涉罪,去接受调查时,她的身上还穿着睡衣,但当晚,她就没能再回到下十围,直至9个月后被取保候审。

对这个案件的结局,也有很多人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拾金而昧的背后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梁丽重获自由让公众的情绪得到平息,但习惯于接受“捡金不昧”传统道德教育的社会,围绕着“梁丽捡金案”“拾金而昧”的行为,引发的思考和争论仍未停歇。

从最初的可能获得“无期徒刑”,到最后被取保候审,直至宣布不予追究责任重获自由,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深圳市检察机关对这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的法律精神,是尊重人权、法制进步的表现。

但也有不少法律界人士提出了反对的声音。深圳市律协刑事委员会顾问郑剑民认为,检察机关做出明显有利于梁丽的结论,是“法律对舆论的让步”,明显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规范社会道德起到了不当的示范作用。

在5月16日的深圳律协研讨会上,郑剑民在发言时,认为拷问梁丽盗窃案的深层原因,是贪念与违规处分拾得物习以为常结合酿成的恶果。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屈学武教授也认为,梁丽在法律上是“踩钢丝”不值得鼓励,更是不道德的。“这个案子会给老百姓树立一个法律的标尺,以后大家捡东西的时候就要想清楚,该不该捡了。”他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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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模拟法庭观后感总结报告

模拟法庭观后感总结报告

法学111班 112221 赵佳星 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才,我们当前所要掌握的就不应仅仅限于理论方面的知识,我们应当更加注重实践。这个学期,我们终于开始了“模拟法庭”这门课程的学习。都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模拟法庭”这一“实践”能够检验我们的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对我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对我们更进一步的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都有着有巨大的促进和帮助。通过大二时对高年级模拟法庭的学习观摩和本学期的亲自实践,我感觉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对法学知识的领悟方面都确实是收获颇丰。

一.观摩模拟法庭的感受

自大二以来,我已经观摩了二十次左右的模拟法庭。在整个观摩学习过程中,我感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其开始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感性认识。首先,虽然我们在专业感受教育的课程中曾经观摩过一次真正的法院庭审,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对庭审的流程可以说是没有丝毫了解,通过几场观摩学习下来,我们基本了解到一般的庭审流程主要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终宣判等环节,也明白了各个角色的职责、权限,感受到了庭审的宗旨与原则。其次,在最开始的观摩中,由于对其的不了解,我们只能从学长学姐的纠错、提问和老师的点评中了解到这个庭审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程序或实体上的问题。但是,随着看的庭审的不断地增加,我也能够逐渐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也能形成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比如,在大二时观摩的庭审中出现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同学们可能受到了之前参加的辩论赛的影响,控辩双方经常出现撇开法官开始自由辩论的情形。我国是适用于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强调法官的主导地位而不提倡控辩双方在审判中的积极性,所以在庭审中一切都要庭法官的指挥。其他的还有一些小的问题,比如陪审员穿了法袍、书记员最后没有让当事人、辩护人等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庭上没有交换证据导致庭上频繁交换证据、开庭时要求全体起立等等。最后,在整个观摩学习过程中,我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越到后来的模拟法庭,他们出现的问题越少,程序也越来越规范。我觉得这些都是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吸收之前出现问题的组的教训的结果,也正是因为我们在大二过程中的学习,在本次我们组的展示中才没有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一些明显的问题。我认为整个模拟法庭的过程就是一个相互学习、相互成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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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观后感

20xx年x月x日晚6点,期待已久的模拟法庭终于在法学院的模拟法庭庄严开庭。虽然本人没有入选参选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幻想和期待的!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我早早地来到了模拟法庭的现场。发现参演人员正在紧张地做最后的排练。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正式开庭无二样。为了这次开庭,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很多,看到他们忙碌的背影,我内心顿感敬畏。

本次开庭主要审理的是关于20xx年x月x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居民马汉桥、胡民、刘林以路过司机王山的车辆压坏马家门前地面为由强行向王山索要20xx元并将其打成重伤事件对于三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问题的认定。“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下帷幕了。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规则后,公诉人、辩护人及审判人员入场。本次模拟案件争议的焦点系被告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抢劫罪,罪名的认定直接关系着被告人的实际量刑问题。检察院首先宣读了公诉书,指控被告为抢劫罪,书证、物证、证人等种证据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清楚,但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抢劫罪的主客观要件。审判人员在综合了被告辩护人的定罪意见后,宣布了最后的故意伤害罪。

庭审继续进行着,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法庭辩论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发表看法和宣判,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件陈述环环相扣,双方辩护依理据争,我那颗期待的心也随之而有起有落,从低谷到巅峰。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同学们也为为参演人员的精彩表演而鼓掌,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而后,在案件的审理走到尽头、审判结果就要公布时,我们可爱的女审判长在宣告宣判的时候,竟然忘记了全场起立。这可能也是整场最大的一个漏洞。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角色,被同学们表演得活为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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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庭审观后感

这个星期是实践周,其中有一项内容就是模拟法庭大赛。我们小组虽然在第一轮的第一场比赛中就被淘汰出局,无缘决赛,但是我还是从中了解到了不少庭审的相关流程,也知道了许多原来不知道的事情。

首先,在模拟法庭的比赛中,我了解到了先前从书本上难以具体了解和实践的庭审流程。虽然在书里对于庭审也有详细的介绍,但是对于实践来说,就显得比较苍白无力。理论的知识永远是理论的知识,和实践总是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当我们学好了书本上的内容和程序,自以为信心满满足以应付庭审的时候,其实我们离那一步还差得远。有些程序中的步骤或者点在实践中是可以省略或者没有强迫非要有的。如果有了那是应该,而如果没有也不是不可以。

其次。在庭审中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细节的地方。例如,在实际的庭审过程中,法官可能不总结争论焦点,这就使得双方可以任意的举证,而不必限于争论焦点,从而导致双方也要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和本案的关联性进行驳斥。证据和案件的关联性是我在之前已经学到,但是却没有予以重视的地方。经过了这次的模拟庭审,我才发现,关联性其实有着相当的重要性。如果我们在之前的准备中就发现并且注意到这点,那我们就可以针对公诉方的举证提出质疑,因为他们的证人证言几乎和本案的争议焦点,即公诉方与辩护方的分歧毫无关联。作为辩护人,需要对公诉方

提供的证据和理论提出质疑,鸡蛋里挑骨头,这样才能符合辩护人的职责和角色。作为辩护人,需要具有攻击性和侵略性,不能轻易的认同公诉方的观点和证据。有异议的地方提出异议,没有毛病的地方也要想方设法的提出问题。不论是公诉方还是辩护方,在庭审中的措辞也是相当有讲究和需要谨慎对待的。对于被告人是讯问,而对于证人则是询问。作为代理人,开庭前的准备很重要,但是在庭审中的敏锐思维和强大的逻辑也同样必不可少。辩护人需要能够紧紧围绕双方的分歧之处进行辩驳,而不能跟着对方的思路走。要能够敏锐的发现对方的语言漏洞和瑕疵,从而进行有力的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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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模拟法庭观后感

长路无悔

——模拟法庭观后感

对于悔,或许哪怕带着半点侥幸想去尝试,那么悔恨,不过是内心的一种痛。 人生何不是如此。我们可以去挑战未来,挑战成功,尝试那些大有利于我们的一份事,但人生中的悔,决不可轻易尝试。

模拟法庭的环境虽然没有真实的那般肃静,但仍能嗅到空气里的一丝哀凉。我没有刻意地去在意演被告人的女孩全程若有若无的哭腔,以及审判长最威严的声音气场,只是那些话——他们每个人所吐露的一字一语,或是严肃冷峻的表情,或是难抑的内心之痛,或是冷眼旁观的犀利之势,我便觉得自己便身处在这交织着冷与暖,爱与恨,动与静,思与泣的万顷波澜之中——我在这波澜之中,清楚地看到了现实和理想一颦一笑,它们在空气中游走着,走过那低着头的少年,便找不到影子了。我可以感觉到每一个人的气息,他们仿佛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束缚着——他们动弹不得。

或许我也是如此的。束缚了我们一切的,是无尽的法律。

以前觉得神圣而学之不尽的法律,在政治书上便是扭曲了的文字,而这一刻我才认识到,法律不就是自由之门前的高槛,不就是那决定了法庭中的一声判决,不就是决定了人生悔意的最终信仰?

这便是我们的生活。幸福,无虑,或许已经成为了与父母争吵的资本,贪图玩乐,忘却本分,或许是更多人的现状。我们在如今的生活之中,全然忘记了要去珍惜什么,珍藏什么,只是觉得今天是人生漫路的必然,我们只有去追求更高更远的东西。而悔恨,便来自于我们的一步之失。

人越走越高,但走得高了,必定会另辟捷径。或许我们可以用人间的真情,

去感化一些人,一些事,但法律终究是如此残酷,它永远不会被任何事情所感化。再没有什么路,会比悔恨之路更长了。

珍惜今天吧,它或许是我们无悔之路上的最后一天,明天的何去何从,我永不得知。若是没有了闲烦闷,能让自己享受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真的无憾了。

钟楼实验中学 八(7)王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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