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余华《兄弟》有感

余华《兄弟》 感

2011.10.20晚 广州南沙

做事一定要积极主动,这时之前经验总结。乘着刚刚看完这部小说的一点点热情,把这想法赶紧用书面的文字表达出来不失为一个好的做法。

《兄弟》看起来会觉得是大张旗鼓一部渲染兄弟感情的小说,读起来却不仅仅是这些。我越来越喜欢这种细节性的描写了“一顿饭中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一个眼神,脸上的表情…”。

我看的另外一些东西:宋凡平的顽强与乐观,林兰的爱与坚强,李光头的嬉戏与机智,宋刚的古板与勇敢。

李光头用一种滑稽的方式引人注意,却把它当做自己的一种资源,并且运用的如火纯青的地步。在与人交涉的过程中,必须要着自己的资源(别人的需求)才能得到对方的注意和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用描述偷看过的女人屁股来换取了一年的三鲜面、童铁匠的板车、余拔牙的藤椅…),所以首先就是得加强自己的力量;交涉的过程中夸奖对方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其实随时随地都不要吝啬自己的夸奖,他会给你带来很多的好处。李光头在得到余拔牙的藤椅的时候,运用的似乎恰到好处。

李光头这个几乎被人唾弃的拖油瓶,到最后去太空旅行,从没路可走,从一条狭缝,从一条窄路越走越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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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有些感觉回不去(余华_兄弟_读后)

有些感觉回不去,有些故事很难解。

我讨厌林红,那个在青春时代能勇敢追求自己幸福的人,为什么到最后现实得令我恶心?为什么连那一点的贞操都保不住?是真的没有刻骨铭心的爱宋钢吗?也许只是青春的荷尔蒙刺激了她

对于李光头,他有时候精明得要死,有时候又很傻,他很土,很粗俗,最后的那一幕让我失望,但想想又是多么得真实?他念念不忘的是兄弟情,念念不忘的是初恋情,然而却不知道时间磨平了他最初的执着,最后的那一刻,他和林红的疯狂,却也正是在给他画上句号。不管生意如何,他只能是李光头。再也回不去了,那些捉虾的日子,那些扫荡的日子,那些大白兔奶糖的日子……

宋凡平,我敬佩他。敬佩他对爱情的执着,敬佩他对孩子的幽默,敬佩他的坚强,敬佩他的实干,敬佩他那光荣的最后的死场……

李兰,与林红不同的是她的忠贞,她真正拥有了爱情。那为了宋凡平七年没洗的头……

宋钢,他窝囊,让我气结,但他出气时,令我瞠目结舌,他为了爸爸和李光头打架,他为了林红不惜失去李光头。我一直好奇,到底是不是爱情冲昏了宋钢的头脑?我喜欢他后来找工作的时候,强大的背影!不寻求李光头的帮助。可是我可惜,可惜他最后的念想之差,怎么又会去做隆胸?这又都是些什么呢?你为了林红吗?为了林红做这些吗?十几年前,你和兄弟吵架打架,为了林红,现在呢??我无法想象,泪流满面!

Lizeh 第 1 页 共 1 页 2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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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余华_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08 对外汉语 严青 29

这个寒假闲在家中,整天无所事事,后来看了余华的《活着》一书,感慨良多。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福贵的老农民的故事。福贵的一生可以说是曲折坎坷,从高贵的小地主到破落的老农民,从兴旺的六口之家到孤家寡人,从赌嫖娼无恶不作到赶着老黄牛默默耕地,他的一生不可谓不精彩。曾经的他风光一时,“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得光滑透亮??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整天往妓院跑,往赌场钻,把光耀祖宗的事留给儿子做,戏弄丈人、嘲讽妻子、顶撞爹娘,完全就是一个小恶霸的形象;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资产,父亲也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倒在了粪缸边上,妻子也被丈人带走了,可怜的母亲一辈子没有干过粗活,现在也只好拿起锄头下地干活,结果累病了,躺在了床上。福贵上街买药,却被抓去当壮丁,整天在炮弹中穿梭,寻找大饼充饥,两年后才得以回到家乡,家乡此时已物是人非,但善良的妻子仍在家中等他,辛苦照顾两个孩子和一个瘫痪的老人。后来儿子上小学,却因为抽血救县长老婆时失血过多而死,福贵和妻子接二连三的倒下,这个家已经衰败不堪,只靠两人硬撑着。可怜的大女儿是个哑巴,但是有个好命,嫁了个好人,但生孩子的时候因为医疗条件不够死了,留下了儿子苦根,家珍也因为劳累过度死了,女婿也因为意外事故死了,而唯一相依为命的苦根却吃豆子噎死了,整个家就像在一夜之间被飓风扫过,只留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名叫福贵的牛。

读完之后我想到了很多,记得有人说过:“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活着就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每个人生到这个世上,都要经历七七四十九磨难,磨难有大有小,就要看你如何去化解。《活着》一书中每个人的命运都十分坎坷悲剧,每个人都是好人,相继离开了福贵,福贵经历了多重磨难,先是由地主变成了贫农,但他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反而忍受了他所带来的痛苦,转化为生活下去的动力,而他的爹则一下子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从粪缸上掉了下来,死了两个人的命运形成了对比,都是一样的纨绔子弟,爹把从爷爷那继承的两百多亩地变成了一百多亩,而福贵把从爹那继承的一百多亩地变成了虚无,两个人都是过着舒坦的日子,结果遭遇了家庭的变数,爹没有承受住,死了,而福贵却活了下来。福贵的娘一直陪伴在福贵的身边,给了福贵很大的动力,娘一直宽慰福贵:“人只要活着高兴,穷也不怕。”家珍是个好女人,不离不弃的一直在福贵身边,到死了还念念不忘自己的儿女们,虽然跟着福贵吃了不少苦,但临死前仍然希望下辈子和福贵生活在一起。有庆是个好儿子,帮助家里养羊,为了不跑烂鞋,光着脚在雪地里跑,乐于助人抢着去献血,结果别人的贪婪害死了这个可爱的孩子,县长女人是活了,有庆却永远离开了。凤霞是个好女儿,虽然是个哑巴,但是什么家务活都能干,力气是女人中最大,可以挣得7个工分,手脚麻利、勤快,找了个好女婿二喜,刚见一次面,就帮助家里把屋顶的茅草换了,把墙重新粉刷了,把凤霞风光气派的娶回了家,结果两人相继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了一个半大的孩子苦根。苦根是个好孙子,从小生活艰辛,从不吵闹要什么,嘴皮快,脑子灵活,但是却被福贵的一个粗心大意,吃多了豆子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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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兄弟》读后感

一家、两代、三人情

——《兄弟》读后感

以前一直认为我是个不喜欢读书的主儿,没有看书的习惯,是偶尔翻翻网页,浏览下电子书打发时间。现在才知道,原来是自己没花时间去读,而且是没有选择的去读。最近莫名的在学校鼓起的读书热潮中也慢慢的喜欢上了在安静的午后:一杯茶、一本书、一米倾泻在窗棂的阳光。

一本646页,50万字,乍一看足有5厘米厚的小说,看的我废寝忘食,看的我头昏眼花,看的我浮想翩翩,看的我咬牙切齿。看的我让我一会笑,一会哭,一会激动,一会郁闷,一会仇恨,一会温馨。两天的时间看完它,并用好几天的时间在回想小说里的情节,回味里面的滋味。这也是我第一次最短对快的时间读完这么长的一个小说。看完后,我无法接受这么一个让人揪心的结果,这种结果在我看来是一个三败俱伤的结局,虽说之前在余华笔下的《活着》也是让人看的痛侧心扉,但那是一个年代的痛,而这涉及到的不只是友情亲情还有爱情。虽然这本书不是讲人的爱情和事业。但是幸福的爱情和宏伟的事业,其实书中三个人到最后没有一个人得到。两个相爱的人得到“无论我做过什么,我的一生爱过的人只有你一个”;两个手足兄弟得到“就是生离死别,我们永远是兄弟”。 用背叛换来的爱情,和用生命换来的兄弟情,我不懂这是不是伟大的爱情也不懂是不是伟大兄弟情!

文中记忆犹新的还有宋凡平在狱中时,教孩子扫堂腿,以及在手筋断了的情况下用乐观的态度面对孩子的画面。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虐待,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这又是让人无法理解的父爱!

真是一部污垢斑斑的时代杰作。这个评价真的是贴切到位,这本书让我看到了那个时代诙谐的一面,也让我体会到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羡慕小关剪刀和他女人那样不离不弃的爱情,也羡慕宋刚对林红忠贞不渝的爱情,可现实就是现实。我更羡慕李兰对宋凡平那样让我无言表述的爱,可现实还是现实。现实是可以让你对着你喜欢的人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是不会喜欢你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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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活着》 余华 读后感

读《活着》有感:

读余华的《活着》让我回忆起童年,想起老一辈的苦涩人生。虽然他的文字写的是那样的平淡,但是却感到那样的真实,那样的亲切。小小的一本书,却有直击人心的力量,用最简单朴质的文字,镌刻了生命的沉痛与恒久。

在《活着》中,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有些不可思议,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剩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朋友,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如果说龙二的死,春生的死告诉他人生的无常,个人命运的不可把握,那么当他亲眼目睹他的亲人:父母、儿女、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他而去时,他从悲伤到麻木,又从麻木到平静,当他真正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他就以平常心态面对苦难、面对生活。人生的兴衰荣辱,酸甜苦辣他都尝尽,但在任何经历面前,他都不讳地摆着一个态度:“我要活着!”

《活着》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一个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当一系列的苦难降临,有时甚至是永无休止的苦难就象无穷无尽的风一样袭向作为人的生存之旅时,人会怎么样?人能怎么样?人应该怎么样?这是人在面对活着、面对生命、面对生存时不得不思考、也无法躲避的一个根本命题。

对于工作了数年的我,人生阅历虽浅,但亦有所感受,现在读毕《活着》后,对人生的态度有了新的体会,我想: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而一旦人们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生命才有价值,生命才可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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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余华活着读后感

作业:结合《活着》的阅读,谈谈对张福贵形象的理解。

文章首先从一个去民间收集歌谣的“我”遇到名为“福贵”的老人展开,进而引出一系列关于福贵的故事。老人一直在和老牛“说话”,念叨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作者在此塑造了一个暮年落寞,沉湎于往事的老人形象。

福贵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他年轻时不学无术,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还染上了赌瘾,最终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全输光了。“我重新站起来,像只瘟鸡似的走出了青楼”,以及遇到老丈人的的回避,害怕的心理(以前他总是戏耍老丈人),突出了这位纨绔子弟的浪荡却又懦弱的特征.

接着福贵慢慢适应着那种从阔少爷沦为普通人的巨大落差,每天下地干活,并在这种劳动中成长,渐渐对过去的奢侈生活心生反感。某天福贵与人打架时,被国民党大兵抓去当俘虏。在当俘虏期间遇到了与其渊源深厚的春生,并一起绝处逢生,遇到解放军,最终得以安全回家。在体验了战争的残酷和无情之后,心中怀着与家人团聚的信念,福贵意识到了活着的意义。回到家后福贵发现女儿哑了,儿子也对他生疏许多,人民政府把龙二抓了去,说他是恶霸地主,给毙掉了。“毙掉龙二后,我往家里走去时脖子上一阵阵冒冷气”, “这下可要好好活了。”,反映出福贵劫后重生的庆幸和顿悟活着的可贵。

生活的脚步就这样走着,单调而乏味,孩子们也长大了,接着凤霞出嫁了,有庆却想他姐姐,经常哭闹,以致于福贵动手打他,事后又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我鼻子一酸,眼睛也湿了”。这里的一系列描写,突出了福贵严厉,冲动却又慈爱的形象。

某天凤霞意外地回来了,与福贵一起生活。不久人民公社运动兴起,炼钢炼铁,接着家珍病倒了,不能再干重活,并且病情日渐恶化。而后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抽干了有庆的血,导致他死了,而县长就是春生。接着春生被打成走资派,上吊死了。凤霞嫁给万二喜,不久就怀了孩子,生育时难产死了,接着家珍死了。 这样的日子过到苦根四岁那年,二喜死了,二喜是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两祖父就这样生活着,直到某天苦根也被噎死了。福贵看着身边的人纷纷离他而去,有时伤心有时踏实,更多是无奈,和对苦难的逆来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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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活着》读后感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此外,它还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等等。

其实,读这本书也是经朋友介绍开始的,从开始漫不经心的翻页到如今的投入,我只能说,这是一本很值得大家品味的故事。

这部作品不仅让我对人生有了进一步的思考,而且让我有决心去改变自己的一些不足和缺点。步入大学生生活已近两年半了,有时会觉得很累、很悲观。后来我才明白,我在长大,我在适应社会。想想自己在过去那两个月做了些什么,真觉得不值一提,每天似乎忙忙碌碌,却忘记自己要追寻的是什么;每天都觉得压力很大,却不知道为何要让自己活在不该有的压力之下;每次都要考虑人情世故,却忘记了最真诚的自己。时常抱怨、时常抑郁、时常烦躁……我发现自己一直在追寻着什么,我总是拼命跑、拼命追,忽视了一路上的所有风景!细细想想,我好像一直是父母长辈眼中的好孩子,一直是左右邻居口中的勤奋孩子,所以后来考上了不错的大学,也给爸妈争脸了。现在回想走过的大学路,自己学的东西太少了,我在深造的路上,似乎不知所措。

教师这一职业近在眼前,又似乎离我很远,因为我一直知道自己在这方面缺少的是什么,哪些,我还仍需不断努力才能赶上别人,我

都会努力。所以当我读着《活着》这本书的时候,很多东西都能触动我心里那片最敏感的地方,人活着,不是专为自己的,从自身出生到现在,就被赋予相应的义务,至于每个人的生存状态,不是事先预定的,是自己怎样看待,自己追寻的。

读完它,我没有理由不平静,没有理由不思考,脸上的泪痕告诉我,这样的一个故事莫名的让人投入,也会莫名的让你感动。“二喜,有庆不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这句话总是萦绕在我的耳旁,所有的这些名字,这些人物,都让我觉得是活生生的。也许是从小在农村长大,对于书中描绘的场景都觉得那样地熟悉,他们的形象似乎都可以在我的生活中找到代言人。小时候,不明白那些在地里劳作的老者,为什么对着一头不言不语的老黄牛喋喋不休;小时候,也有很多像有庆一样的玩伴;小时候,也见到像凤霞一样的姐姐以及家珍一样的女人;小时候,也取笑过像二喜一样的女婿……一切都那么的亲切,所有的人都那么的生动,他们的故事,平凡而感人,琐碎而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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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书笔记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的作者余华如是说道。

是的,余华先生的这句话很精炼的概括了《活着》这部充满血和泪的小说。看这本小说时候,我的情绪很不稳定,每次为福贵家里的慢慢好转而欣喜的时候,总被突如其来的悲剧所打击。看了两遍,哭了好多次,心想,福贵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可以经受这么多的苦难。

文章以一名叫福贵的老人,向他人讲述自己开始,以第一人称叙述,更具感染力 。福贵从他的悲剧的开始——40多年前开始讲起,先讲起福贵还是一个徐家大少爷,家境优越,但是自己这个“败家子”不珍惜这一切,喜欢嫖赌,并且嗜赌成性,接二连三的输到最后竟然把所有家产全部输光。“我”一家子一下子由衣食无忧变为穷光蛋。从此,悲剧开始上演。

不过,好在福贵从一无所有中清醒,但是悲剧的命运并没有改变。福贵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他而去。福贵经历了亲人的死去,亲手埋葬了自己的所有的亲人——我的父亲,母亲,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外孙苦根。但是,唯独福贵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活着》揭露了当时的一些社会问题,县长的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需要输血,学校召集五年级的孩子去献血,有庆就在其中。有庆的血型对上县长女人的血型,丧尽天良的医生为了救所谓的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可怜的有庆就是活活的被抽干血而死。难道县长女人的命是命,穷人家的孩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吗?!这个是当时社会的现状,医院里医生都忘记自己的天职是救人而不是杀害人了。有庆一开始因为自己的血型对上了,“高兴的脸都涨红了”,还很开心的对外面的人说“要抽我的血啦”,想法多么单纯,觉得为县长女人输血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看到有庆的死去,好难过,这个纯真善良的小孩子呵,就这样子被杀害了。福贵去找刘县长为自己的儿子“报仇”,却意外的发现这个刘县长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战友——那个与自己失散的娃娃兵春生。一时间福贵悲喜交加。也不再想去给儿子报仇什么的了,这也反映出福贵对这个社会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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