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奖助学金评定方案

商学系2011—2012 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奖助学金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体现国家和学院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鼓励和帮助,增强学生竞争意识,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重要激励措施。为做好此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我系根据《关于2011—2012 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工作的安排意见》(南理工院文〔2011〕48号)、《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发放暂行办法》(南理工字〔2007〕75号)和《南阳理工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南理工字〔2008〕46号)等学院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如下评选方案:

一、成立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士正 成员:岳伟国 薛建改 李 玉 各班班主任

二、参评对象

商学系2008级、2009级、2010级全日制在籍普通本科学生,2011级学生不参加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但可依据贫困程度及入学后表现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三、评选种类

(一)国家奖学金

名额:1名 金额 :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27名 金额 :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 37名

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 82名

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 37名

(四)学院奖助学金

1、一等奖学金 3000元 15名

二等奖学金 1500元 30名

三等奖学金 800元 60名

2、联通助学金1名,每人资助2000元

3、单项奖学金:对象是在国家、省、市大型比赛(社会活动)中获

奖助学金评定方案

5、学生紧急情况救助金:用于对我院在校生紧急情况的救助和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学生的资助。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采取申报制,各班可以推荐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前三以内,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含系内通报以上批评),成绩非常优秀,操行分不低于80分,获得省市及国家级竞赛奖励者或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考试3个科目以上者及实践成绩优异、四六级通过者,予以优先考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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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20xx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xx年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高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高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品行表现较好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条 国家奖助学金一般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获得各项奖助学金总额不得超过一万元(含学校综合测评各等级奖学金)。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3000元,三

等每人每年2000元。

第六条 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请在10月20日前上交全部材料,方便后面励志奖学金的评比)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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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美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1.为了激励我院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奖励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特别优秀的学生。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一般是所学专业第一名。

3.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定: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3)学习期间必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低于良好者;

(4)考查课课成绩达不到优秀者;

(5)综合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下者;

(6)体育锻炼不达标者;

(7)因其他原因,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认为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4.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1)美术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监督、审核评定工作。

(2)各专业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宣讲国家奖学金的一些具体情况。

(3).学生向院系提交个人申请;

(4).院系在受理并审查学生的申请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评选在院系内公示,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及《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举报,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主动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检查和监督。

6. 对在国家将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年度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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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关于贫困助学金获奖感言班会总结

关于贫困助学金获奖感言班会总结

一、活动主要目的;

1、本次活动使同学们了解并关注贫困生,懂得感恩的理念。

2、让获奖的贫困生发表了获奖后的喜悦与感恩之情。

3、让同学们知道国家对大学贫困生的重视及帮助。

二、活动时间:20xx-12-2

三、活动和地点:求知楼A 105

四、活动安排

许晨晨 章啸宇、陈继文等班委通知12级材料卓越班全体同学在当晚7;00参加班会,贫困生写好获奖感言,做好发言的准备。

五、班会过程

由班长主持介绍国家贫困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几位获奖的同学发表了自己的获奖感言,他们分别是张振、叶苗苗、秦锦峰、谢宝银、李红星、柯承远、刘源清 ,从他们的获奖感言中,让我们了解到国家,安徽科技学院理学院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怀和关爱,感恩很重要,心存感恩能感受到贫凡的美丽,让原本贫淡的生活焕发迷人的光彩,能让人的心灵得到爱的净化,懂得关心和爱护他人,得到了帮助,他日就要为这个社会做出贡献。

六、活动体会

经过本次班会,让大家感触很深,“感恩”不一定要感谢大恩大德,“感恩”可以是一种准则,一种处世哲学,一种善于发现并欣赏美的高尚情操。感恩是对他人、社会和自然给与我们的恩惠和方便。在心灵上产生的一种赤诚的感激,感恩是精神上的宝藏,感恩是灵魂上的健康,感恩是我们共同铸造辉煌明天的法宝!我们必须学会感恩,让我们用感恩,回赠别人对我们的支持和帮助,用感恩传递我们对别人的赤诚奉献,用感恩传递我们人世间的情怀。

让我们常怀感恩之心,让生活处处常开感恩之花。

材料工程120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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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问答20xx(1)

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问答

为便于院系及拟申请奖助学金学生深入了解奖助学金政策及评审要求,更好执行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将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特依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问答。如仍有理解不清楚的地方,请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1.奖学金如何申请?

答:申请人凭自己信息门户代码登录学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的学生工作信息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其中:申请理由中需注明所获荣誉并标明年份,如“2010-2011学年 三好学生”;然后参照奖学金评定标准,选择相应等级,提交完成后等待审批。申请信息经辅导员、院系负责人、学工部逐级审核后,方为批准。国家奖学金以及部分社会奖助学金还须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表格可从资助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xgb./zz/)下载。

2.助学金如何申请?

答:申请人凭自己信息门户代码登录学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的学生工作信息平台,据实填写个人家庭经济情况,然后在“助学金申请”栏目中申请相应类型或等级的助学金,提交完成后等待审批。申请信息经辅导员、院系负责人、学工部逐级审核后,方为批准。

2011级新生需先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系统方可开始申请流程。

3社会奖助学金如何申请?

答:社会奖助学金的申请程序和学校的奖助学金相同。由于部分社会奖助学金只针对部分院系或专业开设,因此学生在申请时请注意申请人范围。

4.国家奖学金的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答: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根据此项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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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暂行方 (草 案)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暂行方案

(草 案)

为鼓励我系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音乐学系自身实际和学生特点,现制定音乐学系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暂行方案,规定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或者学习有创造性,具有较强自学和研究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观察分析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果。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无申请资格

(1)凡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和在上学年内受校、院系通报批评者;

(2)凡在上一学年内必修课、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的考试考查中有课程不及格者(不包括补考后及格者);

如有成绩不及格课程但同时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以及综合测评成绩优秀,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的,可向院系提出申请,在班委进行民主评议并投票表决的基础上,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审定并公示后报学生处,学生处报请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可以进入全校奖学金公示名单。

a、上一学年内在省级及以上与本人主修专业相关的竞技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

b、有突出科研成果,上一学年内完成并在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有录用通知)与主修专业相关科研论文或成功申请到专利的。

(3)有破坏环境卫生、环境安静及浪费水电行为,受到宿管部门通报批评者;

(4)除体育保健班学生外,未达到体锻标准或《大学生体育合格者标准》要求者。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情况下,有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志愿活动经历者具有优先入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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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理学院20xx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二章 资助比例与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分配的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分配的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分配的名额为准,资助标准分为三等:一等为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为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三章 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具体要求:

1、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优先考虑本科三年级学生);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3)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4)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专业前10%,但均位于专业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3)若有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需经过理学院评审小组评定,若无表现突出的同学,则按同年级学分绩点先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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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东北大学20xx级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普通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20##级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普通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本次普通奖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经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推荐免试录取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往年保留资格20##年入学和20##年保留资格未入学的研究生,不包括单考录取生、强军计划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生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通过推荐免试或国家统一考试录取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参与本次评奖,学费享受相应等级的减免政策,不享受助学金。

一等奖学金,享受研究生助学金600元/月,减免所学专业一年学费;

二等奖学金,享受研究生助学金600元/月,减免所学专业一半额学费;

三等奖学金,享受研究生助学金600元/月,缴纳所学专业一年全额学费。经统考或推免录取的委培、定向生参与等级评选,但不享受助学金。

1、第二学年普通奖助学金评定主要由学院依据第一学年(20##年9月1日20##年6月30日)研究生学习成绩(包括课程学习、科研情况和论文发表等)、导师和研究生管理部门对其考核情况等综合表现确定。

2、硕士研究生须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才能参评第二学年的一等、二等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如果出现学位课不及格或两门以上选修课不及格,不能参评一等奖助学金。

只有导师考核为优秀、辅导员考核为良好以上者,才能参评第二学年的一等奖助学金。只有导师考核为良好、辅导员考核为合格以上者,才能参评第二学年的二等奖助学金。

3、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普通奖助学金评定量化参考标准

奖助学金的评定以学习成绩为主,结合研究生导师与辅导员老师的评价与评分,以百分制分专业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部分百分制权重分别为:

(A)学习成绩50%;(B)学术论文20%;(C)专利发明10%;(D)平时表现10%;(E)附加分数10%。

各部分加分细则:

A、学习成绩(满分100分)

各专业公共基础课课程及专业必修课详见《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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