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文化创新的矛盾
现在,世界各地正在围绕着知识产权的保护展开激烈的斗争,从音乐、影像到科学技术,大企业想要独占所有的使用权。另一方面,由于电脑、网络的普及,人们擅自将各种各样的内容进行复制共享。企业将一切都私有化,使消费者的每一步都需要得到他们的许可。我们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让企业蓬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如果放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就等同于放宽了人们的想象力,又可以让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播、创新。
现谈谈影片中说到创新的问题,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欧美一些发达地区,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非常完善,使得人们可利用的文化、知识大幅度减少,那么也自然的遏制了人类的想象、创新能力,影片中提到,一个句子、一个字甚至都可能使你背负侵权的罪名。因为在信息爆炸式膨胀的年代,很多人无意中通过转发信息、分享文章等都被扣上了侵权的帽子。人们被禁锢在一个牢笼里,不可能有任何的创新思想,不得摆脱。
再谈谈几乎没有知识产权可言的中国,各种山寨产品的出现,各种盗版音像的出版等等,这种现象使中国许多商家企业濒临倒闭,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被盗用,没有合理的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近年来,甚至端午节、七夕节也成为了韩国的节日,并且该国已在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注册,暂不论韩国行为的性质如何,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我们的知识产权问题是否该被重视一下?一个企
业的知识产权被严重侵犯,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企业健康得不到保障,结果只能是企业不能正常的发展,那么文化知识等问题也相应的得不到发展,更不用说创新。创新一定是在一定的知识基础上才能够创新,所以,中国没有创新,只有盗版。
不论是在欧美,还是在中国,我们发现了,创新思想的抹灭存在着一定的规律性,就是知识文化的贫乏。欧美的人们通过正常非侵权渠道只能获得少部分的文化,中国的人们是因为发展不起来知识文化,导致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国家发生了相同的结果。
综合上述两方面内容,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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