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13岁时,她就对这个没见过的文化人怀有好感,因为之前的对门邻居是个粗野的人,她看到他的仆人对人都彬彬有礼,称她母亲这么一个不受人尊重的寡妇为夫人,可想而知,主人该是个多么文雅的人?后来,他来了,是个小说家,人长得很帅,芳龄25岁,“豆蔻年华”呀,“你的脸上显得英姿勃发,一头秀美光泽的头发:真的,我惊讶得吓了一跳,你是多么年轻、多么漂亮、多么修长挺拔、多么标致潇洒。”起初的好感演变成了爱慕。正像她在信中所述:在你本人还没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身上就围上了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华。 好有一比,这种想象的瑰丽,多像网络中互不相识,只能凭只言片语去臆想的人事。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晕轮效应吧。它把对方无限的美化了、神秘化了。唯因如此,他才完美的无缝可插针。
这种镜花水月的完美和爱慕,使得小姑娘神魂颠倒,像中了蛊毒、吸了鸦片,使她花了自己一生的精力都没能戒掉。她每天躲到自己的房间里,倾听着他的细微的声音,“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记,只要还有你的消息。。。。。。”,只要知道他的消息,她就满足了。在倾听中,她知道他的生活习惯,知道他不断的带着不同的女人来家里过夜。 这种倾听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她的一个远房亲戚主动接触她们,甚至跟她妈妈求婚,就在他们打算搬出去到那个有钱的继父家去的时候,刚知道真相的小姑娘,一下子昏死过去了。因为她知道,这种倾听他的日再一去不复返了! 继父家很有钱,也很爱她,她完全可以享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她非要自食其力。在她的抗争下,她又回到了这个日思夜想的小城,从事繁重的体力工作。每天下班后的夜晚,她都站在自己倾慕的人的窗下,凝视他。后来,他们相遇了,她多想他能想起他来,但他没有!他只是把她当作一个粉丝,一个美丽年轻的粉丝来对待,友好的邀请她到他的家里去。无论他是出于什么心理,姑娘绝对是毫不犹豫的跟随他,因为她太想跟他一起了。
她因此有机会跟自己钟情的男人相处三天。这三天里他对她很好,很温存。后来他说,他要出门旅游了,等回来以后,会给她来信的。她一直等呀等呀,再也没有等到他的召唤。就在那次离开他的家时,他顺便给了她几朵插在桌上花瓶中的白玫瑰。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