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学习感想
没学婚姻法之前我一直以为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美好爱情上的继续,是一个新的生活世界的开始,那将是一个完美的国度,但通过本学期的婚姻法的学习让我意识到我的思想是多么的幼稚。同时让我意思到婚姻家庭中出现的问题的复杂性。但看着日益变厚的婚姻法法条,同时让我产生了一个疑问。婚姻法法条为什么会日益变厚,是因为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导致了生活的丰富多彩才是婚姻法法条日益增多的吗?现在女性地位的提高是传统的法律观念受到冲击导致的法律的完善过程?还是是人们法律意识增进,法律观念变强,对自己权益的保护要求健全导致的婚姻法法条增多的吗?通过本学期的学习,对法条的研究,我认为以上可能性虽然占有一定的比重,但不是根本问题之所在。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咋一看这个规定合情合理,没有一点瑕疵,但通过深入的思考不难发现这条规定很别扭。夫妻之间的扶养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应该是每一对夫妻最基本的义务,是人们结婚的最最基本的根基,也是婚姻当事人每一个人最基础的道德底线,不光是夫妻就连兄弟姐妹遇到自己不能照顾自己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不能自理的也应有抚养义务,这是最起码的道德。问题就出现了,一个作为人最起码的道德被列入了法律当中,可见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有多低,这个社会的人的素
质有多高。
社会在进步,人类在发展,这是在我们身边很流行的一句话,但事实是这样吗?我们的经济是进步了,我们的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我们把我们的道德抛到哪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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