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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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寒假里读了《许三观卖血记》, 读余华的作品老怀有一种淡淡的悲伤之感,这部作品也不列外。似乎老在担心主人公在某个情景中突然地消失,不带有半点的准备。阅读完,虽然许三观没有离开读者,但是这其中的悲伤也更让人感觉到纠结,他的苦难是常人无法所忍受的,但是更多地看到是在那个时代那么多的中国人在角落里默默地顽强的抵御着。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几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许三观的身上体现着一种精神,一种顽强的精神,体现着中国人的朴实善良,还有一种责任感。文章中,许三观宁愿自己受苦,忍受着卖血的痛苦,他也坚持着。他为了那个和他好过的同事而去卖血,为了老婆而去卖血,为了全家度过粮荒时节而去卖血,为了一个不是亲生所生的儿子去卖血,还是不惜命的隔着三五天去卖血。差点就被阎罗王收了去。每次卖过血到那家胜利饭店神气的叫上一碗暖黄酒,炒猪肝,也许这是他最开心的几顿饭吧。然而这里就真的只是开心吗,不见得,更多的也许是许三观对自己的安慰吧,即使这世界如此的不公,这生活如此的苦难,他也要活下去,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儿子。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来,仅存的温暖,其实是最大的伤痛。这又不得不让人回想起那到底是个怎样的年代,那时的人又是何等的人呢?

在我看来,许三观虽然是个城里人,但是也像个农村人。他太像那些个在淳朴与贫穷中度过朴实平凡的一生。依靠着卖血,这唯一的便捷的方法去挣钱。从一个青年小伙,到一个白发丝丝的牙齿掉了七颗的老年。或许这成了他的精神寄托,一种变态的精神享受。正如在最后的结局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很少见到许三观哭,即使最艰难的时候,而在那一刻,一个活了快一辈子的男人,真正的男人,哭了,只是为了不能买一次血喝一次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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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物欲横流的世界中,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的人生。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然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需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贯穿整个故事,开始时只为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却变成了唯一依靠。苦涩,压抑,饱含辛酸。这十一次卖血,一次用在娶妻,七次为一乐,一次为二乐,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最后一次未卖成的是为自己。虽然写了十一次的卖血,却几乎每一次都有不同的原因、不同的场景设置、不同的结果。在这样明里是重复,暗中却步步加强的推进中,小说的主题得到空前的强化,人物也越来越立体地出现在读者面前。

小说细致的刻画,为读者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许三观。卖血是小说的一条线索,许三观为了救儿子而一路卖血的场景,令人为之震惊而感叹,被其深深父爱所折服。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有所动摇。在卖血之后一家子去饭店吃面,惟独叫一乐自己去买红薯吃。而后一乐说要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不回家的时候,是许三观第一个找到一乐说要带他去吃面的。其实他的心里倾注的父爱是何等的深沉。后来他也就不去想一乐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了,就一视同仁的把一乐养着。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说白了,许三观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形象的代表,他所做的也就是做为一个父亲所应该做的,而写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更好的说明许三观是一个值得人尊敬和敬重的父亲。到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差点没把自己的命都卖掉,这是何其伟大的父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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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平凡却又绝不平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混合0801 陈宇菲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之后,有点悲伤又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又比如《兄弟》。这部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代表,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然而,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他没有放弃,依靠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战胜困难。刚开始读小说的时候,说实话,我觉得里面的某些东西有些荒诞。就像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其实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落走投无路,而仅仅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即不能卖血的男人会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仅仅因为老家的一些风俗便去卖血,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当然,在觉得荒诞的同时,也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人们的纯真。就像许三观,事实上,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因为这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出现了转折。他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娶了他看中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当然,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那样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但至少我现在看来,依然还是有点吃不消。不过,我佩服许三观的勇气,至少,他敢于去追求,能够将心里所想的付诸于行动,而且,行动的效果也还是不错的。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这一次的卖血,其实我很敬佩许三观,为了那说不上是不是自己亲身儿子的一乐,他的宽容让我对他肃然起敬,至少,对于我来说,我无法做到这样。用自己的鲜血,甚至可以说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这样的一个人。但话又说回来,也正是他的宽容挽救这样一个濒临破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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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书名: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5

这本书是我在寝室,图书馆和教室这三个地方,断断续续看完的,但并不是说,我看的粗略或是不认真,有很多片段我挑出来仔细看了很久。小说语言非常平白口语化且幽默调侃,一字一句,化为一盅佳酿,如“二两黄酒”在“温一温”过后散发的醇厚。

小说围绕着“卖血”这个主题讲述了许三观半辈子的生活,他为了娶许玉兰从此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以及到结婚后为了度过生活上种种困难关头,一次又一次的卖血。那么,许三观卖的这个“血”, 是哪一种呢?是吃饱饭后睡足觉后,吸收至身体里流淌着的安静的血液,或是,像我这样看完书面对着电脑屏幕写读后感,手指敲打键盘,流淌出的节奏感之于大脑供需的血液?阿方说,“这使劲的活,都是花血里的力气。”他们,卖的是血汗,是农民之于土地,土地之于庄稼,庄稼之于汗水,汗水之于血水的劳动生命力。

所以,许三观无论何时都格外“珍惜”自己“卖”之不易的宝贵“血汗”,其态度也是锱铢必较的。一开始当他得知妻子许玉兰在婚前和何小勇睡过甚至一乐也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愤慨万分,自嘲“当了九年乌龟”,到头来还要卖血帮一乐还债,他感到自己憋屈了,吃亏了,便去和旧时相好林芬芳又搞了一腿。总之夫妻俩这么一去一来,都觉得平了。小说写到这里,差不多是通过几个精彩的片段,叙述了许三观年轻的时候,大致的人生态度观念。作者通过对他的人物形象塑造,折射了千万农民性格当中的缩影,或者我们说那是,人性最初那么一丁点儿的生命观——善良。

其实我最想谈的是,关于许三观对于一乐的态度和感情所发生的变化。我觉得这是小说中最重要的人物关系变化,并且不断渗透和深入到故事发展的情节中。一开始许三观对一乐的态度是一直基于自欺欺人的“一乐不像我没关系,一乐像二乐三乐就行”,接着后来他成了众人眼里的乌龟时,他说一乐“是白帮了别人养了九年的儿子”,一直到无可奈何的为了一乐还债卖血再一次做了“乌龟王”。写到这里作者笔锋一转,描写时代背景了,闹荒灾了,没饭吃了,怎么办,卖血。好容易有了一点钱,许三观要带着妻子许玉兰和亲生儿子二乐三乐到胜利路的那家饭店吃顿好的——吃一碗面,让一乐拿钱一个人去吃街角的烤红薯。在这里,小说中两个人关系发展到高潮部分。中国的传统家庭观中,对于血统对于根,普遍的观念是,“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我也可以像二乐三乐他们一样,去吃一碗面”,作者在这里从正面把矛盾推向最高峰,人性最初的生命价值观和传统家庭观念的对抗。吃一碗面,还是吃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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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平凡人的生命礼赞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我是在百无聊赖的情况下翻开这部小说的。翻开之前从名字来看,我已经做好了看一个苦大仇深,生活艰难的可怜人的故事,甚至已经做好了放手的准备。因为依着我当时烦躁的心境,是不大适合看这种悲惨的小说的。但是,余华确实出乎了我的预料,从而使我像看一个笑话一样乐呵呵的看了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从小在爷爷和二叔的照顾下长大,并且通过卖血初次改善了自己的生活——娶了一个媳妇。这是一个喜剧的过程,其结果是,他有了家庭,便有了以后的许多悲欢,也有了以后更多次的卖血。在许三观以后的生活中的,每次家庭有了大的过不去的灾难的时候,他都靠卖血来渡过:大儿子许一乐打了人,他靠卖血去偿还医药费;全家吃不饱肚子时,他靠卖血来买面条;二乐的生产队长来了时,他靠卖血得来的钱招待;一乐生病时,他更是连命都不要了,一路卖着血去了上海??

这样看来,这确实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其实不然。“悲惨”是许多不愁衣食的现代人的看法,而在我看来,许三观的一生,我更愿意用“坚韧”与“满足”来表达。坚韧是说他在遇到困难时不会逃避、退缩,而是勇敢的去解决,去担当。这困难有时是外来的,有时却是自己家内部的,而满足则是说,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对得起自己的良

心。

在许三观的家庭里,一直有一个令他很痛苦的事情,那就是自己最喜欢的大儿子许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当他一开始知道这事时,很愤怒,很委屈,甚至一度将一乐赶了出去,让他去认自己的亲爹何晓勇。但是,当何晓勇死不认账的时候,他就又心软了,不光将一乐又养了下去,在一乐把同伴打伤之后,还卖血去替他偿还医药费。而且在一乐以后生病之后,他更是不要命似得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为一乐治病。如果说好听点,许一观的身上散发着人性的光辉,但我更喜欢用“真爷们”这样的俗话去评价。可以说,许三观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俗人,没有读书,没见过什么世面。但他身上所具有的那种人性的淳朴与真善美,却是许多读书人都不曾具有的。一个刚强的男人好当,但一个能吞得下自己的委屈,能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家人胜过爱自己的有责任感的男人,却是令人感动且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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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平凡的世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读书心得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

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孙家两兄弟。哥哥孙少安,性情朴实忠厚,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是改革的前驱者和先锋者,勇于进取,敢于开拓,历经重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走向成功;在上学时就受尽苦难的弟弟孙少平,知识丰富,视野开阔,不甘沦落于农村,在艰苦非人的包揽活中炼就了吃苦耐劳的倔强精神,最终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性格各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出自农村的兄弟俩都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虽然出自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成熟

和坚强。人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不要嫌弃贫穷,应该把它当作一种财富,“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砺,才能取得成就,这将给我们以后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的与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感叹,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

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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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平凡之中的幸福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小教123班 徐佳明 12123332

记得第一次看余华的作品是在初中的时候。首先接触的是他的《活着》,后来在班主任的推荐下又欣赏了余老先生的《兄弟》。这两部作品给我的印象都是平凡而又深刻的。通过平凡的人物、平凡的文字,讲述着一个个深刻的人生哲理。后来,又自己去看了《许三观卖血记》。与前两部不同的是,那是,许三观给我的印象并不是那么深,仅仅是觉得许三观是一个可怜之人,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高中的时候,闲来无事,便又在图书馆里花了一个下午,品完了许三观可怜可恨的一生。

故事从许三观二十岁左右开始,差不多写到他的儿子们三十岁左右成家立业,也就是许三观古稀之年。前后大概跨越了四十年的光阴。

从一开始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有气力的健壮青年而卖血到后来一次次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计乃至生命卖血,许三观的人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华丽的脱变。因为这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出现了转折。他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娶了他看中的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为了救打伤方铁匠儿子的大儿子一乐,虽然那时已经知道一乐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第三次,是为了弥补自己对林芬芳的罪责,也为了安慰自己因妻子婚前的“出轨”产生的心里不平衡。第四次,为了解决一家五口人的生计,让大家吃一顿饱饭,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的卖血房。而第五次,许三观则为了让一乐早日从乡下回到城里,卖血巴结一乐在乡下的队长;之后便是为了筹到换肺炎的一乐的医药钱,开始了他接二连三的卖血生涯。

印象最深的便是许三观的第五次卖血。这一次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他父爱勃发的象征。如果不是因为对一乐的发自内心的疼爱,也许他不会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卖血。是的,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工厂职工,但与此同时,它也是一个平凡的父亲,闪烁着父亲们共有的非凡的父爱。

面对一个并不是自己亲生却胜过亲生的儿子,许三观内心挣扎过。但是,尽管如此,在最后关头,许三观拿出了毕生的信念:不管如何,一乐是他的儿子,他要救活自己的儿子一乐,哪怕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我已经活了大半辈子了,可是我儿子一乐不一样,他还没有娶过媳妇,他还不知道活着的滋味。我要救他,哪怕用我自己的命去换,也值了。”这并不是作者夸大的话,这是一句任何一个父亲都会说出的话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修饰,没有任何浪漫的语气包裹,有的只是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惊人的忍耐力与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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