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法在身边演讲稿

法在身边演讲稿

法律与人的生活不是对立的,而应该是相容的。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而是息息相关的。只有每个人都遵守法律法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哥哥一直对我说,不要酒后驾车,千万不要酒后驾车!每次碰面,只要他喝了酒,便不再开车。我笑他胆小怕事,他却说我没有责任心。直到有一天,他讲了一则往事给我听:

那天也是朋友聚会,他喝了三杯啤酒,开车回家。路上在躲避公交时,一下子转轮打过了,将一辆停靠在路旁的出租车司机位置车门装的完全变了形;紧接着便听到出租车副驾驶位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喊声,乘客刚跨出的一只脚被这突入其来的撞击紧紧卡在了路沿石上,拔也拔不出。周围人都过来帮忙,想把车推开,将那小伙子救出,却始终没有效果。眼看着血从被挤压的地方往外渗,腿也慢慢肿胀起来?等到消防车来了之后,那位乘客已经昏迷过去,额头上还留着大颗大颗的汗珠;哥哥说,他当时被吓傻了,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成为一个害人凶手。此后不久,小伙子出院了,可他再也没能像正常人一样走路生活,而总是一拐一拐的。

这件事一直缠绕在他的心头,那个跛脚的年轻人也一直提醒他不要酒后驾车。

现在全国都在严查酒后驾车,那到底什么才是酒后驾车呢?有人说喝多了大脑不清醒驾车,有人说只有通过检测超过了规定值的才算酒后驾车,也有人认为只要喝了酒就应该算是酒后驾车。到底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呢?根据法律规定,第三种才是正确的。也许有人会说,那喝一杯又不会影响我开车,反正也检查不出来,喝就喝吧。再说了,就一杯,怎么可能会让我反应迟钝,做出不正确的判断呢?理论上说,一杯酒确实不足以让人变得糊涂,可事实并非如此。

一杯不会醉,那就再喝一杯吧;两杯也没有问题;不行,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还得来一杯;慢慢的,从三杯到五杯,甚至更多;直到自己走路歪歪

斜斜的还一个劲儿地说:“我没醉,能开车!”自己的判断力在不知不觉中被麻醉了,神经在无意识间放松了,开上车了还以为别人都不如自己酒量好,自然也没有发觉危险已经悄悄逼近??而这种多年养成的习惯也加速了汽车“出轨”;再加上之前法律对于酒后驾车的惩罚并不重,违法成本相当小,没有多少人会遵守法规,酒后驾车成了很普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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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

法,天下之公器也。法之一字,渊源至深,我们在平等、公正和正义等问题中探寻法的存在。今天,法律更是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与整个社会。大家好,我是来自安全1302班的周晓颖,同我的搭档陆蓓、黎紫源、魏瑾带来今天的主题演讲,法律在我身边。

19xx年5月,清华投毒案发生,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19xx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铊投毒案,此案受害者多达三人。20xx年5月,几乎相同的事件发生在中国矿业大学,20xx年4月,投毒案再次发生在高校校园。

20xx年4月16日,著名的复旦大学同寝室投毒案的受害者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化学药品中毒导致的肝衰竭,经查证,是黄洋的舍友林某在饮水机中加入了有毒的化学物质。一条生命因此流逝,而林某的犯罪动机仅仅是生活中的一些摩擦,还有一句玩笑话引发的主观臆断。这个案件想必大家都不陌生,那么让我们看看,林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林某投毒,其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为什么这样说呢?像这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对构成何种犯罪很重要。大家看到校园投毒事件,也许首先会想到投放危险物质罪。我国法律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运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式实施犯罪,从而危害公共安全。仔细推敲之下,我们不难发现,林某的行为并不符合其全部特征。

本案中,林某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只是指向黄洋个人,没有危害公众安全,并且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所以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未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林某故意投毒加害黄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这也就是今天我们要向大家介绍的----以投毒为手段的故意伤害罪。

大家可以看出,投放危险物质罪和以投毒为手段的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区别:

1、被侵犯的客体是否为特定目标2、是否危害了公众安全3、犯案者的主观目标是否为特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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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首先,我想告诉大家,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题目,是因为伟大诗人歌德的一句话,他这样说过:“能够带来安定的无非是两种力量,一种是道德,而另一种就是法治。”当我们谈及“法治”这个严肃的词汇时,大家联想到的可能是厚厚的法典,及高高在上的法官。但我想说,“法治”并非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存于无形,它温暖地守候在我们的身边。

《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让成千上万的失学儿童圆了读书梦;《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使大批被漠视的女童迈进了学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使我们触摸到了法律的温暖。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就如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给我们保护,但是,他时刻给我们约束,让我们更好的成长。邓小平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所以我们必须要培养法律意识,养成依法约束自己良好习惯。

所以,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也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应该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藐视法律而犯罪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想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就要有法律的信仰。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做出违法的行为,他会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

20xx年,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男女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年杀害并分尸。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无处不在,一旦违法,就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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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法律在我身边,法律伴我成长演讲稿——姚皓捷 2

法律在我身边,法律伴我成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金慈实验小学五年级140班的姚皓捷,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身边,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是什么?以前对于我来说,它是一个神秘而遥远的词语。随着我慢慢地长大,在爸爸的言传身教下,我渐渐懂得:法律其实就在我身边,就在我每一个成长的过程中。

我的爸爸是一名警察。在我小时候,爸爸经常带我到他单位去玩,我也就常常看着他办案,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样一个案件:一个大哥哥,因为跟邻居吵了架,就悄悄把邻居家鱼塘的鱼全毒死了,害得人家损失了十几万。于是,他就这样触犯了法律,使自己沦为了一名罪犯。其实听爸爸说那个大哥哥以前在学校也是个好学生,只可惜不懂法律知识,一时糊涂做了傻事,害了别人也害了他自己呀!

后来,有一个星期天,爸爸带我参观了看守所,让我近距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看守所里关押着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中有参与赌博的,有交通肇事的,也盗窃抢劫的等等,在那一扇扇阴森的铁窗内,是一副副冰冷的手铐、一张张悔恨的面孔、一双双渴望的眼神,这一幕幕景象使我不由得毛骨悚然。这次参观让我深受震撼:违法犯罪与我们的生活只有一步之遥、一墙之隔,如果不懂法守法,等待我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爸爸的影响下,我渐渐地了解了越来越多的法律专业术语,学习了越来越多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懂得了今后应该如何保护自我,怎样远离违法犯罪,也学会了怎么制止违法犯罪。

在一次放学的途中,我远远地看见有一群穿校服的学生围在一起,看起来比我高一个头,应该是初中的大哥哥吧。“他们在干什么呢?”我好奇地朝他们走去,忽然看见有人抡起拳头打了起来,紧接着几个哥哥扭成一团了。不好!要打群架了!我停下脚步,不知所措,该怎么办呢?突然,我想到爸爸的叮嘱:如果发现警情,一定要马上报警。于是我迅速从书包里找出手机,拨打了110,向警察阿姨报告了事情发生的地点和情况。不一会儿,几个警察叔叔赶了过来,制止了这起打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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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演讲稿-法制在我身边

法制在我身边

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法律时刻在我们身边。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呢?其实,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常言说: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一是学法。学习法制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只有学好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能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是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守法,就可以在法律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我们应当从小事做起,懂法守法,远离犯罪边缘。

三是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边的骑士,我们要合理运用法制知识保护自己,运用法制法规约束自己。 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从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成长为准备腾飞的雄鹰。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我们在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的人生道路阳光灿烂,不再迷茫! 园。我们要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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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塘堡小学《法律在我身边》演讲稿

《法律在我们身边》演讲稿

龙里县塘堡小学 唐晓永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龙里县塘堡小学唐晓永,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们身边》。

同学们,法律是什么?你们知道吗?(注:停一秒钟)“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和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给我们的解释,可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太“高大上”了。因此,我们可能会误以为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法律与日常的学校纪律.道德规范.行为习惯一样,在规范着我们的日常行为,在我们身边充当着保护神。今天,我们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今天,我们能在学校吃上免费的营养午餐;今天,父母不让我们上学就会违反《义务教育法》......这难道不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为我们的人生驾护航吗?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时;当有人偷窃他人财物时;当有人随意破坏校园的花草树木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

所以,现在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如何知法守法?我们可以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我们要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只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我们才会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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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法在我心中(高中生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一、十二班的赖春玲,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时刻将法律铭记于心》。

记得曾经看过拿破仑说过的一句话:“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们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

国家为何坚持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为何一次又一次修改增订了法律条令?为何要明确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从大的方面来说,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江泽民的话)

从小的方面来说,它能够让部门间明确职责,不推卸责任。我们在著名记者柴进在关于雾霾的调查报告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3条规定“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对排放污染物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而这个有关部门并没明确是哪一个部门,它可能是环保部,可能是工信部,也可能是质监总局。因为法律指代不明,使得化工厂在排放污染物时有恃无恐(或者理直气壮)。由此可见,法律对于环境保护也有着重要意义。

那么,法律对于青少年的意义又在哪里呢?我想通过一些具体的事例来说明。

班会课上老师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问大家:如果有人欺负你,你会怎么办?这时候,班里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有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上要厉害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我的父母从来没有用这样不正确的方式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然令我感到震惊。或许,“法律”对于他们来说只是由简单的笔画堆砌而成的两个汉字。

我们热爱自由,于是法律将个人自由赋予法律的形式,成为法律权利,使自由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但同时法律也为自由划定了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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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法在我心中-吴书逸 演讲稿(修改版) (1) - 副本

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我是来自西新小学五年级(2)班的吴书逸。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有人说,小学生不违法更不会犯罪,法律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可仔细一想,你会发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生活中??

广州番禺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李明没有回家,爸爸妈妈坐立不安地不时看墙上的钟。正在焦急中,电话铃声响了,妈妈拿起话筒,里面传来一个阴沉的声音:“你儿子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他活命,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妈妈顿时吓得脸色发白,说不出话来。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是谁?要干什么?”电话里,要爸爸赶紧筹集10万元钱,放在某某处,然后就挂断了。两人决定先不报警,免得绑匪 “撕票”,并连夜筹集钱。 正在坐立不安之际,发现儿子的书包在床上扔着,人没回家,书包怎么会在这里?爸爸打开书包,翻着翻着,忽然翻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条,上面写着昨天晚上绑匪说的话:“你儿子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他活命,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爸爸一眼看出那是李明的笔迹!当天,李明被接回家里,他也认识到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如果父母报了案,他可能要被抓起来!他向爸爸妈妈说出了这起“绑架案”的策划经过,自己因贪玩迟到怕被老师、家长责罚,竟然串通一社会青年导演了这绑架事件。

初一学生刘某从小娇生惯养,在学校学习不求上进,经常出入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由于找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之后,刘某的父母发现现金被盗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犯罪,对于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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