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各位领导同事们:
十分高兴能与对方辩友在这儿辩论在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过程中应以实践为先还是教育为先的议题。对方辩友认为应以教育为先,在刚才的辩论中我也感受到了对方对于这个辩题所做的充分的准备和优秀的临场应辩能力。但我必须指出你方的几点不足:
一 无限放大教育的概念。我们这儿所说的教育是指如何在摸索中走对、走好群众路线的教育,而非指一帮人对于“为民、务实、清廉”这一口号的呼喊,教育指的不是干照本宣科的事儿。
二 无限缩小实践的概念。广义来讲,实践是指人类自觉自我的一切行动。今天的辩题而言,实践一方面指的是走出去,走到群众中去,去看群众的生活,去听群众的声音。另一方面,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任务书、时间表,难道这不是实践的一部分吗?
三 忽略解决群众问题的时间性和紧迫性。对方辩友,你们以为我党的领导班子都是酿酒师吗?你们以为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是酿女儿红吗?时间越久越香醇?小问题放久了就成大问题,大问题放久了就会出大事。试想一下,当由于天灾、人祸等不可控因素出现意外事故时,我党还关起门来说,来来来,我们先来谈谈教育,等我们坐在会议室里翻来覆去嘀咕完了再去救援救灾,这样会有什么后果?简直不敢想象!
四 哲学上讲,对方辩友犯了马克思主义形而上学的错误,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许。在现在的新形势下干“为民、务实、清廉”的事儿,在现在的环境中走群众路线和我们买菜做饭、洗衣拖地是不一样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无古人,我们要在探索中前进,要先走出去才知道会遇上什么阻碍,会有什么困难。
接下来,我再对我方的观点做一下简要的总结。
一 不先实践无法发现事物的本质。连事物的本质都不知道就谈教育,教育的都是不能真正用到实处的东西,这和走形式主义有什么差别呢?
…… …… 余下全文